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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輪社助展翅協會《兒童權利公約》卅周年慶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右2),台北西城扶輪社創社社長黃葉銘(右3),贊助單位台灣微軟公益事業部經理吳妃容(後排右2),展翅協會理事長高亘瑩(後排右4)。(扶輪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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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為響應《兒童權利公約》30周年,台灣展翅協會與奧森兒童博物館合作在11月15日至11月26日於奧森兒童博物館館內舉辦30周年紀念特展,特展內容包括「兒童權利公約插畫展」、「我想聽故事─繪本說兒權」、「畫吧!我心目中的遊樂場」等,用輕鬆多元活潑的方式讓家長小孩共同認識兒童人權,台北西城扶輪社也響應善舉贊助2萬元活動經費。

198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我國則於2014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讓台灣兒童也能和世界上所有兒童一樣,享有同樣的權利保障。主辦單位台灣展翅協會與奧森兒童博物館在11月15日舉辦開幕茶會,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到場致詞,並為現場的小朋友帶來說故事活動。贊助單位西城扶輪社及台灣微軟公司也有多人出席,展現其對兒童人權的重視以及在提升國內兒童人權的努力。

西城扶輪社創社社長黃葉銘在致詞中談到,大家都知道兒童是未來的主人翁,理應受到社會和國家的保護和良好的照料,使得每一兒童都能在幸福和安全的環境中成長。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具有普世價值的國際性公約,台灣亦自103年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可見台灣對兒童的重視,展翅協會一直以來對兒童相關議題的倡議和各項實際服務方案不遺餘力,今年欣逢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30年紀念,感謝展翅協會及奧森兒童博物館舉辦此項很有意義的活動。

特展中展出十二幅國內知名插畫家的作品,用十二種風格詮釋十二項重要的兒童權利,讓大人小孩用繪畫認識兒權,插畫並集結成《我們都應該知道─認識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繪本,用以宣導推廣兒權公約。特展同時以兒童的遊戲與休閒權以及表意權為活動設計主題,呼應奧森兒童博物館提供孩童學習和玩樂的天地、勇於探索的機會以及和家人享受互動的時光。展翅協會也在現場準備超大畫布和圖畫紙,以「我心目中的遊樂場」作為主題,鼓勵兒童於畫布上盡情揮灑自己的創意想像,表達自我的想法。

在兒童權利公約中,「表意權」強調兒少應享有透過話語、圖畫、寫作等不同形式,接受和傳達各種不會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資訊的權利,「遊戲與休閒權」指的則是,兒少有權利享有休息和遊戲,參加文化、藝術和休閒活動,並能夠擁有足夠的休息和安排時間的自由。對於兒少來說,表達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權利與能力,遊戲則是體驗生活及促進精神發展的關鍵,休息和休閒更是促進發展的重要因素;然而,綜觀台灣社會中孩子的成長歷程,兒少的意見常被忽略,在表達層面上有許多的限制,也因為對於成績的重視,兒少有大部分的時間在上課、補習,缺少適當的休閒、休息以及遊戲的時間,這都是限縮了兒少的發展空間。

台灣展翅協會希望透過此次的特展活動,提醒大人們重視兒少的「表意權」及「遊戲與休閒權」,並讓更多的家長小孩認識兒童權利,進而在生活中實踐!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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