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杯酒(上)

作者:安.格里芬(愛爾蘭)譯者:朱崇旻
小淺粉色的空酒杯上五杯酒,敬五個永誌難忘、卻無法再見的人。究竟是什麼樣的愛,形塑了他,又讓他破碎?(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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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歲的莫理斯,有錢但不信任人。他賣掉房產,結束事業,甚至把長期陪伴他的狗也送走。這是他在這附近的最後一晚……

獨坐在愛爾蘭米斯的蘭斯福大宅旅店酒吧的莫理斯,用五杯酒向生命中的五個人致敬。

 

這邊很安靜,什麼人都沒有,只有我一個人在酒吧自言自語。

我邊等第一杯酒邊用手指敲吧檯,像打鼓一樣……我開始懷疑自己究竟喝不喝得到酒了。忘了有沒有跟你提過,兒子,我父親生前是很厲害的手指鼓手。他桌子也敲,我的肩膀也敲,只要是食指碰得到的地方他都要敲上一敲,那動作算是幫襯他的論點,也能引人注目。相較之下,我瘦骨嶙峋的手指沒什麼天分,無法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反正我也沒想引起誰注意,這裡就只有一位櫃檯小姐,她知道我在這,卻非常努力無視我。在這地方,客人乾渴致死也不奇怪。

話雖如此,我今天還是坐在這裡。兒子啊,我這麼做是有原因的,不騙你。

真想讓你看看我眼前的這面大鏡子。它由巨大吊環掛起,長度有整個吧檯那麼寬,下方擺了一排酒瓶。不確定它是不是這棟宅子原來就有的東西。要把這個大傢伙弄上牆,至少得要十個壯漢吧!

鏡中映出我背後的沙發和椅子,每張椅子都渴望有客人來坐,但客人們此刻正努力把屁股塞進花稍服裝裡。鏡子角落的那人是我,模樣活像是別人在拍照,卻有個笨蛋偏偏要讓腦袋入鏡。

還真是顆壯觀的腦袋啊!我這幾年很少照鏡子了,你母親在世時,我算是比較注意儀容,可是對現在的我而言,有差嗎?

直視自己相當困難,我不想看到那些稜角——從小到大和它們打過那麼多次照面,你應該知道我說的是什麼吧?

總之,我今日照樣是襯衫潔白、衣領挺立,搭配深藍領帶,而且沒沾到半點湯汁。西裝外套底下的綠毛衣是你媽去世前送我的聖誕禮物,我腳下則是擦得雪亮的皮鞋。

現在還有人在擦皮鞋的嗎?還是只有我一個了?莎蒂要是看到我這麼體面的模樣,肯定會很驕傲。都八十四歲了,我頭上還是一根頭髮也沒少,下巴的鬍碴也沒變稀疏,只是摸上去有些粗糙……嗯,有些粗糙。我何苦每早刮鬍子呢?反正到中午,它又會變得和鋼絲刷沒兩樣。

我知道自己年輕時稱不上英俊,不過即使當年有那麼一點好看,現在也全沒了,皮膚好像在比賽往地上墜似的。但我告訴你,我的嗓子還好得很,一如當年。

「莫里斯,」你祖母以前常說:「就是冰山聽了你的聲音,也會融化。」

***

終於有人從吧檯後方的門走出來,終結我的乾渴與痛苦。

「妳終於來了,」我對完美體現出美麗與效率的艾米莉說:「我差點就要不顧顏面,自己拿酒喝了。我還考慮出去請那位樂於助人小姐幫忙呢!」

「看樣子我來得恰恰好呢,漢尼根先生。」

她微帶笑意說完,把一疊紙放到吧檯上,還看了疊在最上頭的手機一眼。

「可千萬別用你的魅力騷擾我們家員工啊!」

她抬眼看我,雙眼再次落在電話螢幕之前,閃過一絲光采。

「唉喲,我只是來安靜地喝一杯,這樣的熱情款待我可受不住。」

「我們剛剛只是花了點時間討論今晚的活動,絲薇拉娜馬上就來。」

「妳還真有瑞安航空大老闆麥克·奧利里的架子。」

「你心情不錯嘛。」

她邊說邊走到我面前,視線終於聚焦在我身上。

「我都不曉得你今天會來,是什麼風把你給吹來了?」

「我也不是每次都會提前通知你們。」

「是沒錯,不過事先打通電話還是比較好,這樣我們才能對員工發布紅色警戒。」

就是這個笑容——唇角捲曲,可口得像溫熱蘋果塔上一大朵鮮奶油,還有那雙好奇得閃閃發亮的眼眸。

「要來杯波希米爾嗎?」

她的手伸向平底酒杯。

「先來一瓶司陶特啤酒好了。別拿冰箱裡的啊!」

「『先』來一瓶?」

我裝作沒聽見她語調中悄悄成形的擔憂。

她微微彎腰,一隻手熟練地從下方擺滿酒瓶的櫃子取出一瓶好東西。任誰看到櫃子裡整齊排列、標籤全都傲然面向客人的愛爾蘭酒瓶,都會忍不住多欣賞幾眼。那是艾米莉的功勞,是她把這地方經營得井然有序。

一名身形纖細的年輕女孩走進門,來到她身邊。

「很好,」艾米莉對她說:「這裡交給妳了。來,在漢尼根先生昏倒前把這個給他。還有你,」她漂亮的長指甲直指著我:「給我當心點,絲薇拉娜是新來的。」

警告完畢後,她又搬著那疊紙消失了。

絲薇拉娜接過酒瓶,在我的指點下找到吧檯下的開瓶器,將酒杯與開了蓋的酒瓶放在我面前之後默默躲到吧檯角落。

我倒了點啤酒,直到綿密的泡沫碰到傾斜的杯緣,然後讓它靜置片刻。我環顧四周,重新檢視少了你媽的這一天、這一年——不對,已經兩年了——總覺得疲憊不已。老實說,除了疲憊之外,還有一股恐懼。

我又摸了摸下巴的鬍碴,看著氣泡漂到最上層,然後用咳嗽與低哼驅逐煩惱。兒子啊,現在已經回不去,回不去了。

我舉杯倒滿,最後再靜置一會,生了暗色硬皮與皺紋的手指敲了敲杯側,催動氣泡往上浮。我又看了鏡子一眼,對鏡中的自己舉杯,灌下美妙的第一口。

沒有什麼比得上司陶特啤酒奶油般綿密的口感與底蘊,一方面可以為身體提供能量,同時也滋潤了我的聲帶。我的聲音還有個特色,就是讓我顯得年輕一些——沒錯,和我講電話的人聽不出我身上有一百條枯槁的皺紋,也聽不出我嘴裡有不聽話的假牙。

嗓子裝得好像我是個英俊瀟灑、不容小覷的男人,不過在這方面它並沒有錯。我也不曉得這份天賦是哪來的,全家只有我生得好嗓子。這是我吸引鎮外那些房地產仲介的生財工具,不過他們其實也不需要我多費唇舌,畢竟我們家農園就在米斯郡與都柏林邊界,而且是在比較高貴的那一邊,是人人豔羨的一片土地。

但那些繫著時髦領帶、穿著閃亮皮鞋的小伙子聽我描述農園占地有多遼闊,總是聽得津津有味,像待在車子後座的小狗一般。你放心,我充分考驗過他們了,那些人要想賺我的錢,就得用心血換得每一分、每一毫,我讓他們踏過我的每一寸土地,直到鞋子都蒙上一層塵土。

他們每個人都積極地想辦法接下我這筆生意,父親要是看到了,肯定會說他們是群機靈的傢伙。最後,我選擇讓安東尼·法瑞負責把我小小的帝國賣給出價最高的買家。

你問我為什麼選他,我只能說不是因為他話術出眾——在這方面,那群仲介全都一個樣;也不是因為他精明的微笑,答案純粹是因為他的名字和你東尼伯伯一樣。

那男人早在七十年前就死了,我卻到現在還是無可救藥地崇拜他。事實證明我選對人了,年輕的安東尼接到案子後持續努力,直到房子和公司賣了個好價錢。昨晚,我正式搬出了那棟屋子。

這一年來,我一一打包了每個房間裡的東西,每天包一點。每個箱子我都標了名字,這樣你才好分辨:莫里斯、莎蒂、凱文、諾琳、茉莉——她的那一箱最小。

裝箱和搬運幾乎要了我的命,要不是安東尼派了幾個年輕小伙子來幫忙,我肯定做不來。我忘記他們叫什麼名字,是德瑞克還是德斯,還是……算了,這不重要。大部分時候我只有裝模作樣地協助他們,實際上更像是監工,不過他們倒是挺能幹的,現在這種年輕人不多見了。

生活必需品我留到最後,等安東尼開著他的車來載最後幾箱東西時,我才把它們裝箱。凱文啊,放開這一切的感覺真的很怪。看著最後那一箱放上安東尼的副駕駛座,那小巧的模樣讓我一時回不過神,但其實裡頭也沒什麼貴重物品,只有水壺、收音機、我的幾件衣服、刮鬍刀那類的小雜物。

剩下的東西我找垃圾車搬走了,最後丟掉的是《米斯紀事報》,我雖然週日都會看蓋爾運動協會的比賽——對當地和郡內的比賽尤其感興趣——但還是會買一份報紙看賽事結果和當地的商業新聞。

沙發上大概堆了六個月的報紙,到最後全亂七八糟散在那兒,要是莎蒂還在,我肯定要挨罵。如果把報紙疊得好好的,那個高度在我坐沙發時很適合放茶杯,但我絕不能有突然的動作,免得茶杯翻倒。幸好我現在沒以前靈活了,從沙發起身也慢吞吞的,不用怕打翻茶杯。

安東尼會把箱子放在離他辦公室不遠的某個地方。現在都柏林的生活實在是……實在很不可思議。剩下一些重要的東西我都帶在身上,皮夾放在外套內側胸前的口袋。這些年我越來越健忘了,口袋還得放一枝筆與記事用的幾張紙。外側口袋放了沉甸甸的旅館房間鑰匙,以及我父親棕與黑色相間的菸斗,我從沒用過它,拇指倒是把它摸得又滑又亮。

除此之外,還有幾張照片、幾張收據、我的眼鏡、你媽裝髮夾的小包包、我的手機,以及一些橡皮筋、迴紋針與安全別針,這些東西也許哪天能派上用場也說不定。當然,還有用鄧恩超市袋子包好,放在我腳邊的威士忌——你送的威士忌。

兒子,我當初是在一九四○年來這裡工作,那時還沒有人知道它以後會改建成旅館。當年,這地方還是多拉德家的大宅,別人都說以鄉下大宅來說,它長得相當古怪。一出前門就是村子大街,風格比較像建在都柏林哪個廣場前的屋子,顯然最初的屋主希望全村就在門外,等著侍奉他們。

宅子前門沒有高聳的鐵門,沒有長長的車道——那些全放到後門,前門就只有舞臺布幕般的兩排樹木向兩旁延伸,標記這片土地一路延展到屋後的寬廣邊界。那些樹現在大多不見了,大街也往旅館右手邊延伸,繞到一旁,旅館左邊則多了一排店面。沒被議會買去擴展小鎮的土地都還在,但就我們所知,那些已經不屬於這間旅館了。

開始在莊園當農工時,我只是個十歲男孩。我們的土地——或者說,我父親的土地當時還很小,後側和他們的地皮相鄰。在那裡工作的時光完全稱不上快樂,六年後我離開了那座莊園,發誓再也不踏進這片土地,要不是你和羅莎琳堅持在這兒結婚,我絕不會回來。我始終不了解你們對這片土地的執念,我記得莎蒂也跟你們一樣,甚至更執著,她時常滔滔不絕地說這間旅館有多壯麗、客房有多豪華,還對蜜月套房讚不絕口。婚禮那天,我還以為這女人興奮得要心臟病發了,但那也可能是她為了彌補我的興致缺缺而特地演出來的。我這人就是裝不來。

「改建前,那還是原屋主愛蜜莉亞和休·多拉德的主臥室喔。」

婚禮籌畫人燦笑著說,活像這是什麼驚天動地的消息。

聽到此,我丟下了你們幾個,逕自走進酒吧,在同一個座位坐下來,灌了杯威士忌下肚,敬這地方的消亡。不曉得那天幫我倒酒的是誰,只知道絕對不是今天這個年輕女孩……

說曹操,曹操到。她搖搖晃晃端著一疊玻璃杯走進來,天曉得那堆酒杯要放哪裡,吧檯下的杯子已經疊得夠高了。我這輩子從沒像那天這樣全神貫注地喝酒,拒絕抬頭將這地方收入眼底,拒絕抬頭看任何一個人,我的頭都以為頸子壞了。每一面牆都有相片,走廊上、房間裡都有,這宅子根本是以它的歷史來譏諷我這個老頭子。

……

她是在睡夢中走的。記得她以前總是說,輪到她走時,她想在睡夢中離開。她和更早之前去世的妹妹一樣,沒什麼病痛,沒什麼毛病,前一晚她親了我的臉頰一下,翻了個身,頭上還夾滿髮捲、包著我的舊手帕。那女人的頭髮直得要命,她每晚都要捲到極限才能入睡。真夠麻煩的,我以前會這麼想。當我躺床上,看著她在梳妝臺前捲頭髮,總會暗想:那頭絲綢般的長髮有什麼不好,怎麼我老是只瞥個一眼兩眼。但我告訴你,如今要是能再看她坐在鏡子前弄頭髮,我立刻嚥氣也甘願。如果能再來一次,我會仔細欣賞她轉動的手,欣賞每一綹鬈髮。

那天早上,我刮完鬍子在廚房聽收音機,過一陣子才發現沒聽到她穿拖鞋走動,或是她平時哼哼唱唱的聲音。開始燒水了,還是沒見到她的影子,我終於發現事情不對勁。我讓廣播的新聞播報員繼續講話,自己則回到走廊上,耳裡都是議員米克.華萊士逃稅的新聞。我站在房門口,發現莎蒂還躺在床上,和我剛起床時沒兩樣。那一刻,米克·華萊士的一綹綹白髮與粉紅上衣凍結在我腦中。

去他的米克·華萊士。

我觸碰她的臉,感受到她離開時留下的寒意,膝蓋立時跪了下去。我癱倒床邊,看著距離我僅僅幾公分遠的臉蛋。她表情安詳,不見憂慮的痕跡,臉上好像還有一抹紅暈,或者那是我想像力過剩?

我用指尖撫過她眼角柔軟的皺紋,在毛毯下找到她的手,雙手緊緊握住,試著讓它暖起來。我將她的手貼在臉上,搓了又搓。我當然不認為自己能讓她活過來,只是……我也不曉得,反正我就是想這麼做。也許是不希望她冷到吧!她最討厭冷天了。

從她去世到喪禮的過程中,我只記得那一小段時間,和她單獨在一起的寧靜時光。你要是問我之後還發生了什麼事、誰來了、誰說了什麼,我全答不上來,一切都模模糊糊。我只記得自己坐在起居室,坐在專屬的椅子上,在心中默默握著她的手——我的莎蒂的手。◇(待續)

——節錄自《五杯酒》/ 寂寞出版社

(〈文苑〉登文)

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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