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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州拒給無證移民發駕照 獲聯邦司法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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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美國紐約報導)允許非法移民辦理駕照的紐約州「綠燈法案」6月份經州長庫默簽字,將於本月14日開始生效。但在此期間已經遭到兩個地方郡車管局DMV公務員的反對。第一個案子被一個聯邦法院駁回。對於第二個案子,本週司法部終於發話,稱紐約州的綠燈法案在「法律上存疑」。

伊利郡的一個民主黨職員柯恩斯(Michey Kearns)認為,紐約州的綠燈法案與聯邦關於駕照辦理的法律相矛盾,所以早在今年6月他就把州長、總檢察長和車輛管理廳廳長告上法庭。但是上個月這個案子被一個聯邦法官駁回,稱原告「沒有證明他被新法傷害」。

上個月,又有上州Rensselaer縣的地區機動車管理局的辦事員梅洛拉(Frank Merola)拒絕執行綠燈法案,還是按照原來的法律辦事,即如果申請者沒有社會安全號及其它證明文件,他就不給辦理駕照。

12月6日,聯邦司法部終於發聲對此表示關注。

「聯邦注意到這裏有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這個法案是不是和聯邦法相矛盾。」《紐約郵報》援引司法部的三個律師給奧伯尼聯邦法庭的一份備忘錄說。「法案的披露限制範圍廣泛,似乎目的就是在於挫敗聯邦對移民法的執法。」

司法部的律師在這封支持拒絕執行綠燈法案的原告的文件中還說,「如果沒有一個法庭命令或者由憲法第三條法官簽署的手令的話,這個法案明確禁止將(申請人的)紀錄與信息披露給移民局——而且將ICE(海關執法局)和CBP(海關和邊境保衛局)的名字特別提出來。」

確實,紐約州的綠燈法案要求,DMV禁止詢問申請者的移民身分,禁止與聯邦共享申請人的個人信息包括社安號、電話號、出生地等,除非有法官要求。

原告梅洛拉認為,聯邦法凌駕於州法和地方法之上;但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卻說聯邦移民法是「違憲」的,而且認為原告「沒有資格」提起訴訟,聯邦法院應給予以駁回。

梅洛拉對《郵報》表示,這次司法部的表態是「劃時代的」(game changer),「希望我們能在14日之前阻止它(綠燈法案)。」

總檢察長辦公室沒有對司法部的備忘錄給予評論。◇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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