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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環保署建議上調PM2.5超標次數 議員質疑

「空氣質素指標檢討」關注組昨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反對環保署建議放寬PM2.5的可容許超標次數上限。(蔡雯文/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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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雯文香港報導)環保署建議收緊微細懸浮粒子PM2.5的24小時平均濃度標準,由現時每立方米75微克收緊至每立方米50微克,但可容許超標次數則由每年9次增加近三倍至35次,有關注團體質疑指標是假收緊真放寬,批評當局無打算收緊臭氧微細懸浮粒子PM10標準。有議員質疑修改空氣質素指標是為政府工程能符合標準而度身訂造。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空氣質素指標檢討,由19個團體組成的「空氣質素指標檢討」關注組在會前舉行聯合記者會,批評環保署建議放寬PM2.5的可容許超標次數上限是罔顧公眾健康,修訂若獲通過,將會訂立壞先例。團體促政府立即撤回有關建議,同時要求收緊臭氧和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標準,儘快收緊香港空氣質素指標至世衛最嚴格水平。

議會陣線議員朱凱廸在記者會表示,留意到將要發展的東大嶼人工島水域,如將PM2.5超標次數放寬至35次,恰好能令東大嶼人工島該部份合格,因此很難不令人懷疑當局修改指標真正意圖是讓東大嶼人工島環評報告過關。

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在會上解釋有關PM2.5修訂是收緊而非放鬆。他以東涌空氣監測站為例,採用現時指標PM2.5不會超標,如採用新指標反而有超標日數。議員朱凱廸在質疑該說法,他指根據2018年數據,全港PM2.5濃度均可達到新修訂指標,反映指標仍可再收緊。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表示,近年東涌臭氧水平不斷惡化,他憂慮是與跨境基建及珠三角經濟活動有關,「不檢討臭氧水平是因為政府知道在發展大灣區前提下,臭氧水平攀升都很難做到甚麼。」

專業議政議員梁繼昌於會上提出取消上述建議動議,即不將超標日數定於35日,議案獲委員會大比數通過。◇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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