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法輪功學員案 檢察院退卷綜述

人氣 1043

【大紀元2019年03月09日訊】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2018年,在遭綁架、構陷的法輪功學員中,117人的所謂案卷被檢察院退回,其中,8人最終被無罪釋放。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1999年7月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脅迫公檢法司機構,淪為中共的打手,顛倒是非善惡,踐踏法律,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8年 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綜述

接上文:

檢察院退案情況概述

2018年,117位被構陷的法輪功學員的案卷,被檢察院退回。這些法輪功學員來自中國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其中,山東省有36人的「案卷」被退回,遼寧18人、黑龍江14人。

2018年中國大陸各地檢察院退回構陷法輪功學員「案卷」次數統計表。(明慧網)

2018年,退卷總人次為156人次。檢察院第一次退卷的有107人次,第二次退卷的有39人次,法院退卷7人次,中級法院退卷3人次。

被兩次退卷的40人(檢察院39人,法院1人)目前所處的情況為:15人已被非法判刑,8人面臨非法庭審,9人取保在家(有的退卷後或庭審後的狀態不明)。

一般檢察院退卷存在著三種可能性:

第一、檢察官秉公執法,認為法輪功學員不應該被批捕、起訴而退卷,而且是一退再退,拒不受理;

第二、檢方不願迫害法輪功,退卷後遇警方執意構陷而無可奈何,以致隨波逐流;

第三、公、檢串通一氣蓄意構陷法輪功學員。檢方退卷的目的不是想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而是讓警方 「補充」所謂證據、證人、證言等,好讓案卷符合檢方向法院起訴的要求。

以下分兩種情況舉例說明:

(一)檢察院退卷 法輪功學員繼續遭關押迫害

案例舉例:

兩次退卷 深圳三位老人仍遭強制洗腦

2017年10月,廣東省深圳市老年法輪功學員豆君被綁架;2018年5月,深圳老年法輪功學員張可輝、劉佩欽被綁架,三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深圳市福田分局國保警察,將3位六七旬老人構陷到南山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先後兩次將「案卷」退回至福田分局。

福田分局國保警察為了蒐集所謂的證據,在2019年1月組織「轉化班」(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人員對三人進行高密度的洗腦迫害。

他們每天對三位老人進行強制灌輸各種反人性的邪惡思想,企圖從精神上摧毀她們,控制其思想;還對外稱,她們已經寫了放棄修煉的所謂「三書」(「認罪書」、「悔過書」、 「保證書」)。據悉,這完全是國保的計謀。

兩退案卷 上海劉順明仍遭冤判

上海市閔行區馬橋法輪功學員劉順明,於2017年10月12日被非法抓捕,後一直被關押在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

據悉,這次迫害起因為:劉順明的小學老師舉報,說劉順明給了他一本《九評共產黨》。馬橋派出所綁架劉順明後,去他家抄家,未果,又趕到他父母家,恐嚇、欺騙,要劉順明的父母交出資料。

擔驚受怕的老人,找出家中的幾十張法輪功護身符,由此就成了構陷劉順明的所謂證據。

2018年1月至3月,檢察院因證據不足曾二次退偵,辦案警察本應立即釋放劉順明,可相關部門互相推諉。

他的家人到閔行分局要人,出來兩個國保的經辦人,說:「你怎麼知道退檢的信息的?誰叫你來的?誰陪你來的?上面說了,來一個,抓一個,寧願錯抓一個,不能放過一個。」

2018年12月25日,上海市奉賢區法院枉判劉順明1年6個月。

檢察院兩次退卷 北京永定路派出所執意迫害李振革

北京延慶劉斌堡村法輪功學員李振革,60歲左右,2018年3月14日,在海澱區永定路一單位打工期間,被永定路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海澱看守所。

期間,海澱區檢察院曾兩次將構陷他的案卷退回公安,但永定路派出所在沒有任何補充「證據」的情況下,執意將迫害案卷第三次遞交給檢察院。

永定路派出所是參與迫害李振革的主要責任單位,李振革的家屬多次找到參與辦案的警察王睿達,向他陳述李振革是個好人、要求放人。王要麼躲避不見,要麼推卸責任。

李振革是永寧鎮劉斌堡村人人皆知的善良孝順的好人,他是家中老人唯一的兒子,與老父相依為命,在老父病重期間,李振革一人擔負起照顧老父的責任,為病中的父親端飯餵藥、擦屎擦尿,直到老父離世。

李振革所在單位的領導曾在一次單位聚餐中對大家說:「我們單位就數李振革的素質最好。」當面對永定路派出所警察的詢問時,單位的人說:「李振革是個好人。」

(二)檢察院退卷 法輪功學員被「取保候審」回家

案例舉例:

檢察院兩次退卷 煙台邢玉華回家

2018年4月2日,山東煙台74歲的法輪功學員邢玉華,在被非法關押近7個月後,相關人員以「取保候審」的形式讓邢玉華回家。

2017年9月6日,邢玉華講法輪功真相時被奇山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煙台看守所。期間邢玉華的老伴因此事誘發腦溢血,被送至醫院搶救,治療後留下後遺症,生活不能自理。

構陷邢玉華的所謂「案子」曾先後兩次被芝罘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到芝罘區奇山派出所。她的家人曾先後到芝罘區檢察院、奇山派出所找到相關責任人,講明情況,要求放人。

邢玉華的律師在與相關人員的接觸過程中,明確表明對此案的態度:利用《刑法》300條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錯用法律,參與迫害者將來要承擔責任。

邢玉華在看守所據理抗爭,曾經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最終獲釋回家,與家人團聚。

二次送醫院搶救 牡丹江戴啟鴻獲釋回家

牡丹江市三位法輪功學員戴啟鴻(原牡丹江監獄警察)、趙群和高順婷,在2017年8月31日至9月1日期間,分別被牡丹江新華分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禁在牡丹江看守所。

戴啟鴻在牡丹江看守所絕食8天,抗議非法關押,出現生命危險,看守所卻不放人,把他關進牡丹江公安醫院。

三個月後,戴啟鴻再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第二次被送牡丹江公安醫院,之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那裡。

2018年3月6日晚6點30分,新華公安分局通知有關部門放人,戴啟鴻當晚回家。

檢察院撤訴 深圳廖丹銀回家

2018年10月12日,被非法關押9個多月的深圳法輪功學員廖丹銀,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十幾天後,檢察院辦案人員打電話給她丈夫,讓他們夫妻去南山檢察院結案。廖丹銀被告知,檢察院對她的所謂案子已撤訴。

2018年1月8日,廖丹銀從香港回深圳,在深圳福田口岸海關入境時,被海關抽檢背包內物品。因包內裝有兩本法輪功書籍,廖丹銀被海關官員限制人身自由,後被綁架到福田區福強派出所。

1月9日上午,福強派出所警察、「610」、國保警察等六人去廖丹銀家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等物品,之前騙她家屬說這是走個程序,之後就放人。

警察通知她家屬到派出所來簽法律文書,簽完之後通知結果。家屬們到派出所時,得知廖丹銀已被送到福田看守所。警察遞給她家屬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家屬拒絕簽字。後廖丹銀被綁架到南山看守所。1月21日,廖丹銀被非法批捕。

廖丹銀的親屬們不畏強權、一直不懈努力地去辦案單位要人,其間,其女兒被打、丈夫被抓到看守所關押10天左右,親屬朋友被嚴重騷擾。

廖丹銀本人堅稱自己無罪,在福田看守所堅持煉功,看守所給她戴上腳鐐和手銬等來懲罰她。

結語

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法輪功學員在近20年的殘酷迫害中,遵守這一原則。而中共對他們卻持續進行非法騷擾、綁架、勞教、判刑,將他們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甚至活摘器官。

中共《憲法》第36條規定的「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憲法》第35條規定的「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輪功學員的信仰、修煉、講真相、擁有資料都屬合法。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中共對法輪功19年的迫害中,有20,784名參與迫害者遭厄運。其中,公安系統包括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和派出所,遭厄運者有5,512人;檢察院有118人;法院、律師類有338人;司法局是管理監獄的行政機構,在參與迫害法輪功中有68人遭厄運,其中司法幹部有52人。

明慧網評論:保護好人,懲惡揚善,是公檢法人員應盡的職責。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的人,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警察、檢察官、法官等應該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找回公檢法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完)#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相關新聞
大陸8月份10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
檢察院撤訴或退案 今年75位法輪功學員獲釋
法院裁定檢察院撤訴 法輪功學員崔玉芳獲釋
探親遭綁架冤判3年 青島法輪功學員上訴獲釋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