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婚前同居違反校規 素里女教師丟工作

人氣: 132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9年03月08日訊】(記者余天白編譯報導)一名溫哥華女教師近日聲稱,自己曾因與男友同居而失去了在素里市一所基督教學校任教的資格,並指責該學校的這一政策是「歧視」。省教育廳對此回應稱,加拿大法律保護宗教自由,該學校的做法沒有違法。

據CBC報導,女教師克拉茨(Vande Kraats)曾於素里基督教學校(Surrey Christian School)擔任英語老師和圖書管理員近14年。兩年前,校方行政人員在詢問中發現克拉茨當時正在與未婚男友同居,違反了其與學校簽訂的雇傭合同中,禁止「異性婚姻以外的任何性行為」的相關條例。

鑒於克拉茨當時與校方的合同仍有6個月才到期,校長勞溫(Dave Loewen)告知克拉茨可以繼續工作6個月,但學校在之後便不會與其續約。但感覺「受到羞辱」的克拉茨決定辭職,轉而進入另一家學校擔任老師。

克拉茨公開此樁經歷後,素里基督教學校校長勞溫對CBC表示,該學校對自身僱員的生活方式有一定要求,但用「歧視」形容有些過頭。「我不認為這是歧視性的,因為人們不是必須要在這裡工作。我們是邀請的姿態,我們的價值觀也是公開透明的。」勞溫說。

素里基督教學校是卑詩省基督教學校協會(Society of Christian Schools in B.C.)旗下35家學校的一員。該協會為各學校制定了員工行為規範的模版,包括禁止婚外性行為、禁止說粗話、不得在公共場所醉酒、不得觀看色情製品等。

省教育廳:學校所為合法

卑詩省教育廳廳長範廉明(Rob Fleming)對此事回應稱,根據卑詩省人權法典,宗教學校可以與僱員簽訂基於宗教理念的雇傭合同,且加拿大法庭對此類爭紛的案件已做出過利於校方的判決。

1984年,一名卑詩省天主教學校的女教師與一名離婚男子以世俗儀式結婚後,校方認為該教師的個人行為不符合天主教教規,決定不再與其續約。該女子將學校告上法庭,但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終判決女子敗訴。

責任編輯:童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