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庇護申請者不得保釋 候審期應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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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美國司法部部長(總檢察長)威廉姆・巴爾(William Barr)裁定,非法入境美國申請庇護的外國人士,沒有資格獲得保釋,在等待案件審理期間應該被拘留。這項裁決將在90天內生效。

這是巴爾上任以來首次針對移民案件做出的裁決,在美國,司法部長有權力推翻移民法院先前的裁決。

巴爾在裁決書中寫道:「所面對的問題是,最初被置於快速訴訟程序的外國人,在以『可信的威脅』(credible fear)為由轉入全面訴訟程序時,是否有資格在此期間獲得保釋。我得出的結論是,這些外國人仍然沒有資格獲得保釋,無論他們是在邊境還是在美國境內被捕。」

依美國聯邦移民法相關規定,外國人在申請難民庇護時,必須提供足夠證據,證實若遭遣返將遭到迫害,即「可信的威脅」。美國庇護官員應考慮申請人提出的證據的可信度,以及其它所有可能的事實。

巴爾的裁決幾乎立即遭到民權和移民團體的批評,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指其違憲,並發誓要提出控訴。

ACLU移民權利項目主任奧馬爾・賈德瓦特(Omar Jadwat)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的憲法不允許政府在沒有正當程序下拘禁尋求庇護的外國人。」

巴爾的裁決係針對那些已通過「可信的威脅」面談,正在等待結果的外國人。該決定不影響尋求庇護者的家人(按規定這些人不能被關押超過20天),以及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

美墨邊境正面臨人道危機,來自中美洲的非法移民人數飆升,許多人主張他們是要逃離在自己國家的暴力和貧困,並尋求庇護。

根據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的數據,2018財政年度的庇護申請案件達16.1萬份,2019年第一季度則有4.6萬件。#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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