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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億國光獎金拖欠20年 台體育署允啟動修法

立委指國光體育獎助學金因制度變革,導致體育署積欠7,328名體育選手近2.8億元獎金。圖為2017台北世大運「台灣英雄大遊行」。(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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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何志偉2日召開記者會,指國光體育獎助學金因制度變革,導致過往的「積點制」作廢,體育署積欠7,328名體育選手近2.8億元獎金。對此,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承諾,會在1個月內啟動相關辦法的修正程序,希望今年會有結果。

何志偉表示,國光獎金原本是鼓勵國內外重大運動賽事中表現優異的選手,再依不同等級發給不同獎金;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在2000年修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班發辦法」,將國光獎金改為「積點制」,積點滿50點以上者,每1點折合1萬元獎金;未滿50點者,積點保留,無法領取。但制度又在2002年作廢,導致至今有7,328名選手積點未滿50點,積欠2億7,794萬700元獎金。

他表示,陳情人於2000年代表國家參加第17屆亞洲杯橄欖球賽,順利拿下第3名,照理來說應可獲得90萬元國光獎金,卻碰上辦法修正,導致選手至今拿不到獎金與獎章。要求體育署盡速研擬辦法,撥付國光獎金、獎章給這群「被遺忘的台灣之光」。

對此,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回應,當時訂定積點制度的原意,是鼓勵選手繼續參與運動,會在1個月內啟動相關辦法修正作業,希望今年有一個結果,之後也會在網站公告相關協助事項。

責任編輯: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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