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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賣假名牌 加拿大華女將受罰

冒牌的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商品。(周月諦/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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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2017年,加拿大華人女子王妮(Ni Wang,音譯)因涉嫌出售冒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皮包,被告上法院。溫哥華聯邦法院法官近日判王敗訴。

加拿大聯邦法官赫納甘(E. Heneghan)在3月4日做出判決:被告王妮因拒絕交出用來拍攝奢侈品的手機,藐視法院在2017年12月發出的命令。法院將決定如何懲罰她,並將公布量刑聽證會的日期。

王妮涉嫌在路易威登專賣店裡拍攝皮包,然後將圖片登在網頁上,並出售同一款的假冒皮包。

王在其推特網頁上刊登數十張路易威登皮包的照片。網頁上顯示,「所有產品都在熱賣中,請登錄網站Fbags.cn」。

Fbags.cn已刊登超過18,000張路易威登商品的照片,從皮包到圍巾、鞋子、腰帶、衣服、珠寶、帽子、太陽鏡及行李箱等,應有盡有。

該網站憑超低價格吸引顧客,上面標的價格往往是真貨的幾分之一。例如,路易威登官網賣的一款手提包售價為1,690元(加元,下同),同一款包在Fbags.cn網站只賣201元。

Fbags.cn網站上寫道:「本網路易威登包品質一流,材料與真貨一樣,其商標幾乎與真貨一樣,很難看出它們之間的區別。您收到的包會與照片上的一樣。」

加拿大路易威登公司發現王的這些行為後,將她告上法院。

聯邦法院的判決書寫道,本案的原告路易威登公司要求被告王賠償。奢侈品牌迪奧時裝(Christian Dior Couture)、紀梵希(Givenchy)及賽琳(Celine)也提出同樣要求。這些公司都非常低調,向法院遞交起訴書時,要求法院保密。

法院在2017年12月12日下令,要求王立即將她的手機和其它電子設備,交給獨立的監督律師。

王告訴法官,她兩天後在卑詩省收到法院的書面命令,但拒絕立即執行這項命令,原因是她不能全部看懂法院命令。

曾代表王打官司的律師達弗(Christopher Dafoe)告訴大紀元:「王換了新律師,我不再代表她打官司。我們之間有保密協議,不能對此案發表評論。」

記者多次撥打王的中國大陸電話號碼。截至本報截稿時,王沒有任何回覆。#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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