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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加拿大須擺脫「器官販賣」共謀之名

正在立法過程中的S-240法案,通過將「器官旅遊」定為犯罪,來制止像中共這種強摘器官的犯罪。(任僑生/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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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編譯報導)在過去的20年,中共政權一直在殺害良心犯,並強摘他們的器官牟利。很多人去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包括加拿大人,這種「器官旅遊」被認為是在協助中共殺人。

正在立法過程中的S-240法案,通過將「器官旅遊」定為犯罪,來制止像中共這種強摘器官的犯罪。按《加拿大刑法》,使用非法來源的人體器官是犯罪行為,但該法針對的是加拿大境內的行為,對在國外接受器官移植的行為不適用。

S-240法案已經獲得國會及參議院的一致同意,但仍在等待參議院的最終批准。

《溫哥華太陽報》6月16日刊登了曼尼托巴大學教授、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Maria Cheung(簡稱張教授)的一篇文章。該文表示,現在是加拿大做出決定的關鍵時刻。

張教授寫道,作為旨在結束中國移植濫用的、加拿大國際移植濫用聯盟委員會成員,她一直在倡導S-240法案。「器官販賣是一種全球現象。然而,強摘器官值得特別關注,因為在中國,這種做法是由國家推動的。」

按需提供活體器官

「自21世紀初以來,中國的醫院一直在按需提供活體器官,可以在數週甚至數天內獲得匹配好的器官。」 該文表示,據估計,中國每年有6萬到10萬個主要器官移植病例,處決死囚和自願捐贈獲得的器官數量,無法達到這麼多移植手術對器官的需求。

張教授表示,中共針對良心犯推動的群體滅絕政策提供了這些器官的來源。中國大陸強摘器官規模如此之大,使之形成了一個產業。

該文指出,中國器官移植數量突然飆升的時間,與中共決定根除法輪功的時間相一致。自1999年7月以來,法輪功學員被大量監禁及酷刑折磨。在被囚禁期間,法輪功學員被挑出來,進行器官和血液檢查。

儘管中共當局已宣布要停止非法器官強摘行為,但強摘器官仍在繼續。除了法輪功學員外,維吾爾人、藏人和一些基督教徒也成為強摘器官的目標。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2017年12月發表的報告說,中共政府以免費的公共衛生計劃為幌子,當年從1,900萬維吾爾族身上收集了包括DNA和血液樣本在內的生物數據。

文章說,與此同時,中共政權開始大規模逮捕和監禁維吾爾人,有一百萬維吾爾族人被關押在集中營。在新疆維吾爾喀什機場出現了一條標有「特殊乘客/人體器官運輸線」的優先通道。

加拿大需加快行動

在過去20年中,加拿大和其它一些發達國家,曾一直任由其國民,參與這種器官濫用。多倫多聖邁克爾醫院腎移植負責人、扎爾茲曼(Jeff Zaltzman)醫生2014年透露,他的患者中至少有50人曾去中國進行移植手術。扎爾茲曼後來成為立法阻止強摘器官的倡導者。

該文表示,加拿大實際上是世界7大器官進口國之一。也就是說,很多加拿大人去國外接受器官移植。

S-240法案承認海外存在器官移植濫用,並認定在海外沒有捐贈者同意的情況下,獲得器官屬於海外犯罪,從而遏制加拿大人去海外做「器官旅遊」。

該法案自2017年10月在國會提出後,經歷了2年半的時間,還沒有獲得最終通過。相比之下,以色列、西班牙、台灣、意大利和挪威等國家和地區,已經制定了類似的立法。歐盟和美國則分別通過決議並發表聲明,譴責強摘器官的罪行。

張教授在文章中表示,S-240立法將使加拿大符合新出現的國際法律規範,比如在「伊斯坦布爾器官販賣和移植旅遊宣言」裡記載的反對移植商業化原則。

2018年12月11日,由在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主導起訴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sevic)的副檢察官、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擔任主席的獨立人民法庭,宣布其過渡性判決:「法庭的成員們都一致且無可置疑地肯定,在中國,強摘良心犯器官的行為,已經持續了相當長時間,涉及的受害者數量很大。」

「器官移植的工業化和全球化,是大屠殺的工業化和全球化。」 張教授在文章中說,「如果無所作為,就意味著加拿大繼續參與我們這個時代最嚴重的犯罪之一。加拿大在本屆議會會議結束前,通過這項立法(S-240)至關重要。」#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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