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駁回倡導組織訴訟 庇護新規繼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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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洪雅文編譯報導)美國聯邦法院週三(7月24日)駁回移民倡導團體對白宮庇護新規的訴訟。

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16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 )發布一項中間性最終規定(IFR),要求從南部邊境入美的非法移民,至少先向途經國家、第三國遞交難民申請,而不是優先在美國申請庇護。並從16日起,停止接受中美洲移民的庇護申請,近一步加強程序的完整性和申請資格。

這項規則自上週在聯邦公報公布後,很快就受到移民倡導組織的挑戰。他們批評新規定對個人施加限制,導致入美的中美洲移民急劇減少。不過,在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舉行聽證會後,法官蒂莫西·凱利(Timothy J. Kelly)否決了這一動議。移民最終規定將繼續實施。

法官表示,提起訴訟的移民倡導團體並未說明如果政策向前推進,他們的工作會如何受到無可挽回的損害。

暫行最終規定羅列了三個允許非法移民向美國遞交申請的情況,分別是:(1)證明在途中至少有向一個國家申請庇護,並且獲得當地最終的否決。(2)證明符合C.T.R.§214.11中定義的「嚴重販運人口受害者」。(3)證明來美前僅通過那些沒有簽署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1967年《議定書》以及其它「反對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公約的國家。

這意味著大多數來自中美洲國家的移民,因為率先通過墨西哥,而被禁止在美國遞交庇護;除非他們之前在墨西哥或任何其它國家申請庇護被拒絕。

該規定旨在打擊因經濟原因,而不是為了逃離原籍國迫害而來到美國的尋求庇護者。美國政府官員表示,此舉有助於加快批審作業,同時,縮減通過初次庇護審查的人數和最終沒獲得庇護數量之間的差距。

據福克斯報導,該規定是遵循移民保護協議(又稱「留在墨西哥」政策)而制定。根據政策,尋求庇護者會被美方告知回墨西哥等待聽證會舉行。現階段,美國南部邊境拘留設施的資源仍非常緊張,外界對移民兒童的條件批評尤其強烈;尋求庇護者的減少有望減輕聯邦機構不堪重負的負擔。#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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