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陳建芳被控「煽顛罪」 檢方拒律師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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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上海維權人士陳建芳被抓至今已三個多月,其律師申請會見她也被拒。昨日(4日),浦東新區檢察院透露陳建芳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准逮捕,但具體羈押於何處檢方不願透露。

3月20日,陳建芳和丈夫許建軍被上海警方從家中帶走,警方指其涉嫌通過聚集舉牌、拉橫幅、網路言論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至於他們被羈押於何處則無法得知。

6月11日,北京律師張磊在上海維權人士徐佩玲、尹慧敏、韋開珍、黃月華、蔡孝敏等人陪同下,前去浦東新區分局「國保」支隊要求會見當事人陳建芳被拒。隨後他們去檢查院信訪辦申訴控告。7月4日接到檢察院通知,前去聽取回覆。

陳建芳舉牌抗議當局限制其出境。(受訪者提供)

浦東「國保」拒絕律師會見

據徐佩玲所述,浦東新區檢察院答覆張磊說:經調查了解,浦東「國保」稱不接待律師的理由有三點:

一,律師所持陳建芳本人簽字的委託書沒有寫委託日期,因此委託書形式要件不齊備;

二、陳建芳被羈押後沒有見過外人,因此被羈押後不可能寫出委託書委託律師;

三、陳建芳本人表示不聘請律師。因此浦東「國保」不接受律師委託手續不存在違反《刑事訴訟法》。

律師三點回應檢察院

張磊對於浦東新區檢察院的答覆也提出三點回應:

一、浦東「國保」當天聽到是陳建芳的律師即將律師拒之門外,他們是怎麼知道律師所持委託書沒有寫日期的?

二、律師所持委託書係陳建芳本人失去自由之前所寫,是陳建芳對自己可能遭遇刑事案件的預測和安排,其本人委託律師為自己可能遭遇的刑事案件辯護的意思是明確無誤的,這種意思表示是真實有效的;

三,辦案單位聲稱陳建芳不聘請律師,和陳建芳之前意思表示衝突,從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防止辦案單位濫用職權剝奪、限制當事人人權的立法精神出發,應當讓辯護律師會見陳建芳核實其不聘請律師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以及是否真實。

浦東新區檢察院表示,會將律師意見回饋給辦案單位。

徐佩玲表示,「接待的檢察官對律師說6月份就批准逮捕了。人關在哪裡也不知道,他們不說,等於是拒絕律師,不讓見。」

記者致電張磊律師,但一直未能聯繫上本人。

家人被控制恐嚇

陳建芳好友尹慧敏向記者表示,「國保說陳建芳不願請律師都是假話,以前我們在一起時她都說她一定要請律師的。我們擔心她在裡面會遭受酷刑。」

尹慧敏透露,「我們從幾個方面了解到,官方曾經找了3個現場證人周國淮、邱蓓、張平,將他們羈押多日,這幾個證人都有對陳不利的口供,以證明陳建芳『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坐實。」

據傳,張平是長寧分局派下來混在訪民圈裡的。周國淮和邱蓓近年來都混在民運圈裡,陳建芳和張平、周國淮也經常在一起吃飯。

6月11日,尹慧敏等人陪同張磊去找陳的父母,想讓他們出一份書面委託書,遭到他們排斥。陳建芳妹夫說:「你們再不走開馬上就有人來。」他果真打了110,當他們離開時有一輛警車已經停在了陳建芳父母家的路邊。而陳建芳家附近更是少不了警車警察。

據悉,陳建芳家裡人全被控制住了,並遭恐嚇:「只要有人透露陳建芳的一點點消息,就抓起來判刑。」

人權捍衛者長期遭受迫害

曾獲「曹順利人權捍衛者紀念獎」的上海維權人士陳建芳,因土地維權,後來成為追求民主人權的維權公民。2008年,陳建芳曾與民主人士曹順利密切合作,向國際社會反映中國人權的真實情況,因此長期受到中共警方的迫害。多年來,她曾經被刑拘多次,被非法拘禁、關黑監獄等三百餘次,勞教一次。

2019年3月20日,陳建芳和丈夫許建軍被上海警方抓走,家被查抄。陳建芳被關押於何處無法得知,許建軍則被取保候審。#

陳建芳維權多次被刑拘、被非法拘禁、關黑監獄。(受訪者提供)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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