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TPRO珀斯房地產專欄】西澳海外買家如何能免交額外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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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8月14日訊】自2019年1月1日起,西澳政府開始對非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買家徵收7%印花稅,作為海外買家,必須支付購買澳大利亞房產的額外費用。徵收海外買家稅務的舉動大大牽動珀斯房地產的銷售數量,據悉,銷售數量已經從高峰期驟降。

額外稅務的計算方法就是把房地產成交價乘以徵收7%的稅務。例如,成交價是50萬澳元,額外的印花稅就是3萬5千澳元。政府徵收此稅務的目的在於平衡政府財政並且能夠擴大財政收入。此外,非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所控制的公司或信託基金也必須交付此稅務,因為他們都歸納為海外人士。

然而,政府也對以下案例,作出額外印花稅豁免。

豁免一:房地產發展商

為了鼓勵房地產發展商來澳大利亞投資,海外人士持有的房地產開發或發展商或許可以豁免繳交額外的稅務。然而,這個是有條件的,海外發展商必須在特定的時間或者地區發展房地產,並不是必然得到豁免,必須先申請和等待審批。

豁免二:房地產銷售合約在2019年1月1日前簽署

很多時候,房地產發展商或開發商會出售樓花,並且把樓花的簽約日期放在房子建築之前。如果在一般情況,等待房子過戶,可能要等到房子建好,也需要好幾年的時間。如果買家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簽署銷售合約,但是房地產在之後過戶,還是可以得到豁免。

豁免三:海外買家配偶為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

如果海外買家的配偶是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那麼他們買房時可以得到一半印花稅的豁免。例如房地產的銷售價位是60萬澳元,買家必須支付7%稅務的一半,即3.5%,也就是2萬1千澳元。

豁免四:海外買家由遺囑授權獲得澳房產

如果買家不是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但是他們的親人是,並且得到了親人遺囑的授權,成為房地產的受益人,那麼海外買家算是房地產的合法擁有者。然而,基於特殊情況,他們並不是自願獲得房產,而是透過受益人的方式得到,那麼他們就不需要繳交印花稅。

作者簡介:

黃力群,西澳洲的持牌地產經紀,並持有澳洲移民經紀的註冊(MARN:1387964)。聯繫方式:電話:0415154526;電郵:ernest@austpro-properties.com.au;公司網址:www.austpro-properties.com.au

 

責任編輯:楊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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