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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陳述起了副作用 華女政庇被拒

判決書中直言 補充通常是提供更詳細或填補遺漏的內容 但其補充與之前所述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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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一名以計劃生育迫害為由申請政治庇護的華人,因其補充陳述和證詞相互矛盾而被拒批,上訴後於8月13日被紐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直接裁決敗訴。所謂的補充不是沒用,而是有副作用。

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雖然「庇護申請人不需要列出每一次迫害事件」,但是從孫女士的申請中,法庭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認為該申請人缺乏可信度。

事實上,孫女士的申請和證詞「事件相同而描述不同」。孫女士最初描述她的墮胎,缺乏額外的信息說明她的墮胎是被迫的,她的最初信息也沒有提出申請庇護。

判決書中說,孫在初步聲明中聲稱她是在前男友父母的壓力下墮胎,完全沒有提及計劃生育官員對事件的任何參與。然而,她在補充聲明和證詞中聲稱,有兩名計劃生育官員來到她父母的家,把她「拖」到當地醫院,並且用人力強迫(physically compelled)她進行墮胎。

判決書中直言,補充通常是提供更詳細或填補遺漏的內容,而如此相矛盾的內容,都不能稱之為「補充」。

針對她的補充陳述和證詞相互矛盾,孫解釋說,因為她由律師代理案件,她不知道自己最初的申請中包含哪些細節,又說她原本還講了她母親在1999年被計劃生育官員強迫墮胎的事。但她的這些話,法院並不採信。

相反,移民法官很重視她提供的2007年墮胎的醫療記錄,並由此得出結論,該醫療證明並沒有說明或暗示孫的墮胎是非自願的。而孫的母親、朋友和前男友的證明信,證明力也很有限,因為沒有人可以進行交叉檢查。

此外,這些證明信中,只有孫的前男友說計劃生育的官員迫使孫進行墮胎,而孫的母親和朋友都沒有說明墮胎是強制還是自願。

孫的庇護案於2017年2月3日被拒批,上訴後,案子在2017年8月16日又被移民上訴委員會(BIA)拒絕;她繼續上訴至紐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庭本週二直接判她敗訴。◇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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