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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水肥糾紛多 確保自身權益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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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8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消費者若有清除住家化糞池水肥需求,請洽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業者,並應於清除水肥作業前,向業者詢問清除費用計算方式及預估清除數量,確認報價合理,再同意業者進行清除水肥作業,以避免爭議。

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接獲消費者申訴,由網路查得桃園某環保清潔公司(下稱業者)有清除水肥服務,經以電話洽詢,業者告知每公噸清除單價為新臺幣(下同)1,500元。業者到場時,詢問其預估清除總量為何,業者只含糊的說水肥車上看得到清除總量,待業者施作完畢後,告知清除總量為8公噸,服務費用為1萬2,000元。

消費者認為其所有之透天建物化糞池及業者之水肥車槽體最大容量,皆不可能達8公噸,何以業者清除總量能達8公噸,甚而服務費用高達1萬2,000元?似有計算不實之嫌,經當場對業者異議後,業者僅同意減收2,000元,其只能先付款1萬元予業者,但仍認為清除水肥之總量不實,遂提起消費爭議申訴。

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108年上半年計受理3件有關清除水肥服務消費爭議,爭議內容多為清除數量與計價問題,清除水肥計價方式屬市場機制,經洽詢桃園市水肥清除商業同業公會表示,清理一般透天住宅化糞池之車輛容量約1.5公噸,清運後運入合法處理場者,每1公噸費用約二千元至三千元;大樓建物則需經現場評估後,另行計價,且仍需視現場施工之難易程度計價。依前述案例,該透天建物之水肥清除總量高達8公噸,較一般清理透天住宅建物化糞池之水肥車槽體容量1.5公噸超出數倍,即生爭議。經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函請業者妥善處理本件消費爭議後,雙方自行和解。

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醒,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業者清除水肥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消費者在使用清除水肥服務之前,應洽有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業者(查詢網址:https://waste1.epa.gov.tw/Grant/GS-UC60/QryGrantData.aspx);於清除水肥作業前,先向業者詢問清除費用計算方式及預估清除數量,並確認水肥車槽體最大容量及清除前容量刻度(一般在槽體外側皆有裝設透明容量刻度表),再進行清除,即可於業者作業完畢後,依據清除後容量刻度,明確得出實際清除噸數並計算費用,防免爭議。如有消費問題,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洽詢。◇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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