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影幢幢的大陸民間借貸 誰是主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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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採訪報導)近年來,中國大陸銀行過橋貸款亂象頻發,坑騙儲戶及擔保人財產。陸媒把此歸結為銀行員工個人行為,近日, 山東企業家劉因明接受大紀元專訪,解密大陸民間借貸的個中陷阱,揭露中國金融行業的層層黑幕。

據介紹,在中國,所謂高利貸公司是以投資理財公司、投資諮詢公司、投資擔保公司、甚至基金管理公司和典當公司的名義合法存在的,披著合法的外衣,與銀行高管、政府官員及黑惡勢力相勾結,把利息收入分解成利息、顧問費、中介費、諮詢費等等合法途徑。

民間借貸都離不開銀行行長的操作,一般有以下六種情況:

一、20%月利率的「良心」貸款

劉因明以親身經歷過的一個案子舉例。有一家公司到年底銀行貸款到期了,它的資金流不足以償還銀行全部的借款加利息,公司老闆就找到銀行行長喝茶、想辦法。

劉因明說,「銀行行長給這個老闆推薦一家投資公司,其實這種公司就是銀行行長的親戚或者政府官員的親戚在做。這種公司一般在裝潢很高檔的寫字樓、在或租或買的高檔寫字間營業。企業老闆找到這家公司,出示銀行行長的批覆函,承諾只要把錢還上,一個月內再放出新貸。」

「高利貸公司其實早就接到銀行行長的通知了,這個業務是可以做的,這個企業有抵押,有很好的現金流和信譽。比如說,高利貸公司答應借出5千萬,銀行行長保證1個月以內能下款,一般的短期過橋的利息是200%(年化利率),一個月就是20%。」

貸款企業承受了20%的過橋成本,也就是說,貸款1000萬,就要給高利貸公司200萬的諮詢費。劉因明指出,投資公司要的不是利息,利息是很低的,不會超過法律規定的同期銀行出借利率四倍。他要的是顧問費、諮詢費、擔保費,都是合法的費用,以達到規避中國法律關於民間借貸出借利率不得高於同期銀行出借利率四倍的規定。

此外,還有考查費,對企業進行考查,對企業進行評估,所有這些費用加起來就是年化利率200%。通常過橋沒有超過一月的,都是短期的。10天下來也是按1個月算,32天下來就是2個月,收益比200%還要高一點。

一般短期的過橋費用不會低於200%,年化率240%、月利率20%,在業內被認為是一個「良心價」。一般高利貸的出借利率在中國都不會低於年利率百分之五十。短期過橋民間借貸,年化利率甚至高達百分之三百。

所謂過橋貸款,就是企業在不足以償還貸款的情況下,找高利貸公司借款,還給銀行後再次貸款,在一個月內實現「還舊借新」。為了能收回企業貸款,避免出現死帳爛帳,過橋成為銀行貸款的潛規則。

二、銀行行長出示「假」批覆函

還有一種情況,也是劉因明親身經過的。他曾經幫一家企業還款給濰坊銀行,濰坊銀行理應把抵押物給他,但是銀行又找了另一家帝豪公司,把抵押物賣給帝豪公司了,侵害了多個債權人、上千個農民工的權益。當時(2016年2月),劉因明曾發動當地農民工圍堵濰坊中院,到山東省政府、濰坊市政府維權。

他舉例說,一家企業今年過橋拿了一個20%,明年過橋拿了一個20%,後年過橋……到了第5年的時候,確實沒有門路,企業馬上要破產了。這種情況下,銀行行長就推薦一家投資諮詢公司或顧問公司。這種諮詢公司本身是沒有錢的,但是他有好多有錢人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也是銀行行長披露給他的。

於是,投資諮詢公司就找到在銀行有存款的有錢人,說銀行每個月的利息很低,有一個過橋業務,問儲戶是不是感興趣?「投資諮詢公司信心滿滿地告訴有錢人,企業有銀行行長的批覆函,1個月貸款能批下來。但是這個東西(批覆函)是假的,是銀行故意做出來讓他去找錢的。」

「儲戶就把錢給這家企業還給銀行了。但是1個月之後,這個錢不會再還給儲戶了,不會再批下貸款來了。因為銀行知道這家企業有風險。這樣這筆債務就落到儲戶身上了。銀行的錢還好了,債務轉嫁到儲戶身上,成了那家企業的債權人了。」

他說,如果銀行講良心,儲戶去起訴,還能拿到企業抵押給銀行的廠房、車輛。如果銀行不講良心,就出現了銀行不解除抵押,再找一家公司買下抵押物,這樣儲戶就會一無所有,連查封的東西都沒有了。

劉因明指出,銀行覺得出現風險的企業,他就用假的批覆函騙民間的資本。銀行出賣了客戶的信息,出賣了客戶的利益,但是你還找不到銀行任何的把柄。銀行行長不會出面做任何事情,只是讓你找民間資金過一下橋。

當然你也找不到投資諮詢公司,它只是有這種業務。投資諮詢公司就看銀行行長的批覆函,他說他也不知道貸款下不來。但是實際上這些東西早就設計好了。這些諮詢公司跟銀行拿的回佣,就不是20%了,那就是對半砍了,因為銀行已經是一個死債了,就找這種諮詢公司來做。

做為儲戶,是投資諮詢公司找的他,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這種諮詢公司比投資公司還要升級一步,一般就是政府官員,那種很高級官員的親戚,甚至他們的老婆、情人、子女他們在做。也就是說,銀行把這個東西做為行賄,給政府官員,達到政府官員庇護銀行高管的目的。這種利益輸送在這個行業裡是非常普遍的。」他說。

三、銀行坑騙擔保人

劉因明介紹,還有一種情況,企業貸款到期了,銀行也明確知道這個錢還不上了,想找過橋公司呢,這幾年民間的錢很少了,所以出現了另外一個現象,就是再追加幾個企業做為擔保人。

也就是說,貸款企業找幾個同行、或有業務往來的企業做擔保。銀行會說就貸款幾十萬,簽個字蓋個章就可以。好多人沒有法律意識,有的企業負責人就把章拿給人家去蓋章,覺得都是朋友無所謂了。因為找這些擔保企業都是很熟的人。

比如,媒體報導的青島空白合同案中,山東青島兩名企業業主,因在空白合同上簽名,為人做擔保貸款10萬元,不料一年後卻背上了425萬元的巨額擔保債務,遭法院查封財產。

劉因明說,「就是本人拿著公章到銀行去,他也是蓋一些空白的擔保合同,你看不到給這家企業擔保借款的金額。甚至更惡劣的是,有些人填上100萬,你蓋了章以後他再加上兩個0,真的有這種事。」

他表示,所有這些東西都是制式(統一規定的模式)的,然後把數額空著,或者是給你一個虛假的東西。有些銀行故意做成一個非常繁瑣、幾十頁擔保合同,有各種條款、各法律條文,讓人沒有辦法去鑑別。很多人都是急急忙忙去蓋個章,以後把這個事情忘掉了,等到銀行的催款通知或者法院的查封、起訴文書到了的時候,他才知道被騙了。

「它既是空白的,又是非常繁瑣的。」據劉因明所知,這種企業給借款人擔保出事的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

「借款人和銀行知道這個錢肯定是還不上的,銀行就在這筆錢(擔保)快要到期的時候起訴了,當到期違約的時候,法院立刻就查封擔保人所有的財產,包括擔保人的銀行存款、土地廠房。這還不是以個人名義擔保的,是以企業和企業所有者、企業老闆的個人財產做擔保,有這個條款。這樣的話,就是一家企業倒閉,十幾家的企業一塊完蛋了。」他說,「這種殺雞取卵的行為,也是中國現在經濟在斷崖式下跌的一個原因。」

劉因明表示,銀行的這種融資行為應該是幫助企業的,但是它成了殺死企業這隻下蛋雞的最鋒利一把刀了。中國的銀行是這個世界最貪婪、最惡毒的,它把人類在經營活動中所有底線都突破了。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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