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遭警察翻牆入室劫走 丈夫奔走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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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17日訊】2019年9月6日早上8點左右,山東省平度市店子鎮西曹家村法輪功學員劉雅琪女士,被仁兆派出所警察翻牆入室在家中綁架。

明慧網報導,這次綁架是由店子派出所警察帶路、仁兆派出所副所長賈書豪指揮,共十來個警察參與,行為野蠻,把劉雅琪家中的門用腳踹開。

劉雅琪的丈夫在外地上班,聽說後,趕回來已經下午4點。村主任陪同他到店子派出所了解情況得知,劉雅琪被仁兆派出所警察綁架,劉的丈夫又趕到70公里以外的仁兆派出所。

當劉雅琪丈夫問值班人員為什麼綁架劉時,值班人員告訴說她是「網上逃犯」,不能放人,並要求她丈夫在刑事拘留證上簽字,被拒絕。

劉雅琪的丈夫知道妻子沒犯法,就多次去派出所、公安局要求放人。9月12日他又去公安局,被拒之門外,然後到仁兆派出所要求見所長給個說法,值班人員說不在。

劉的丈夫說妻子沒犯法,為什麼翻牆入室去抓她,沒有任何理由。值班人員說是公安局讓抓的,劉雅琪丈夫告訴值班人員:你們是在知法犯法。

經過多方打聽,劉雅琪丈夫晚上來到國保人員劉傑家。

劉傑很吃驚:「你怎麼來了?你怎麼知道我家?誰帶你來的?」一連串的追問顯出劉傑的不安。

劉雅琪的丈夫告訴劉傑,到單位見不著你,上午去公安局,可門衛不讓進。

他對劉傑說,劉雅琪沒犯法,不應該被關押,你得放她出去。

劉傑回答:「我說了不算,現在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我幫不上你忙。現在只能請律師了,不過我告訴你請北京律師也沒用。」

劉雅琪丈夫指出劉傑的違法行為。劉傑回答:「我早就不想幹了,我已經打辭職報告了,明天我再去打辭職報告。」

報導說,劉傑對劉雅琪丈夫的突然來訪,顯得很驚慌,並一再說好話。

劉雅琪,2005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折磨她多年的胃病、頸椎病、坐骨神經痛、腰椎間盤突出、婦科病、失眠等都不治而愈了,心情也變得開朗起來了。她的丈夫看到她學大法後的變化,也受益良多,以前的火暴脾氣也改了不少。

法輪功學員劉雅琪(明慧網)

劉雅琪曾多次遭到中共迫害。

2006年7月16日,6個警察闖入劉雅琪家中,將她劫持到平度「610」洗腦班迫害。1999年,江澤民成立的「610」辦公室是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未得到人大批准,同時,憲法也沒有授權給「610」和中共及其任何附屬機構直接干預和運作政府行政的權力。

2012年4月14日,劉雅琪在店子集上被平度「610」的代玉剛、國保劉傑等綁架、構陷,被誣判3年6個月。

2018年5月27日,劉雅琪被國保大隊的李春民、郭海宇入室綁架,7月4日被放回家,7月31日遭平度公安局起訴,之後遭到多次騷擾。

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多年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們一直在強調,一個人信什麼或不信什麼,是一個人的自由意志的體現,是天賦人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干涉。

他們表示,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就是破壞法律實施罪的典範。因為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規定,看不到對法輪功信仰者的修煉、製作和傳播法輪功宣傳品的行為苛以刑罰有任何的法律和事實依據。

律師說:「相反,法輪功信仰者的求真求善是屬於普世價值的範疇,即使不是法輪功信仰者,同樣無法否認求真求善對人類文明的貢獻。」

「而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就是對憲法信仰自由原則的踐踏,是對中國刑法規定的曲解和濫用,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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