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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裔女會計偷公司百萬元 被判囚1年

挪用公司錢 認罪求情稱大部分錢給了家人 檢方:這不能減輕罪名

一名華裔女會計師16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被判入獄一年零一天。 (大紀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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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一名華裔女會計師在兩家服裝公司工作期間,利用職權從公司竊取100多萬元(美元,下同)2016年12月被捕控罪,今年4月承認犯下「電信詐欺」(wire fraud)罪行,本週一(16日)她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被判入獄一年零一天,刑滿後庭外監管一年。同時,法庭判她從解除羈押之日起算,按月分期支付每月淨收入的20%給服裝公司。

根據法庭文件,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蔡傑奎琳(Jacqueline Tsai)在一家經營時裝、高爾夫和滑雪服的服裝公司洛杉磯辦公室擔任高級會計師,擁有公司網路帳戶通行權;該公司註冊在特拉華州,公司總部則位於紐約;2010年7月起,該公司為了發展網上購物生意,與一家網路支付公司合作開通網路帳戶,方便客戶進行在線消費購物,而無需向商家透露其信用卡號。

該公司設置帳戶的方式,是將收到的資金手動或自動轉移到由公司控制的銀行帳戶中。蔡傑奎琳利用職務之便,從該公司的網路帳戶中竊取43萬6,000元。她的具體做法是改變公司網路帳戶相關聯的銀行帳戶和電子郵箱,將公司帳戶內的錢轉至她自己開設的私人銀行帳戶內。

由於她把公司網路帳戶相關聯的銀行帳戶也改成她自己的郵箱,她甚至在2013年離職後仍繼續將該公司的錢用在私人用途,包括用於百貨公司購物、支付房貸、學生貸款付款等。該公司直到2015年第一季度才發現問題。

蔡傑奎琳2013年5月從這家公司離職,之後於2013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她任職於另一家在紐約擁有展示間的泳衣零售公司,是這家公司的會計部經理,也擁有該公司的銀行帳戶和信託銀行帳戶的通行權。

蔡傑奎琳在第二家公司工作期間,又舊技重演,從公司的網路帳戶內竊取61萬5,000元,並使用信用卡退款服務方式,從公司的銀行帳戶中轉出17萬8,000元至自己的另一個私人銀行帳戶,而事實上,這些退款並沒有用來補償客戶退貨的費用。

之後她又分別竊取4萬1,000元、10萬7,800元、31萬7,700元以及多項小金額轉帳,這些錢都被其用作個人消費,或被存入自己銀行帳戶。她甚至把公司信用卡月結單的地址改到她家。

在法庭判刑前,蔡傑奎琳的律師向法官寫求情信說,她是為了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利益才使用這些不義之財,其中一些消費是在她的母親的指示下行事。

例如,其中至少有45筆、每筆3,000美元的款項,總計135,000美元是給了她父親,說這筆錢是按照她母親所指示,給她父親的定期津貼;她母親又令她提了30筆、共計65,550美元給兄弟姐妹,用來支付她妹妹所欠的學生貸款;還有一些錢則給了她母親,用於在Bergdorf Goodman、Barney’s、Saks Fifth Avenue、Neiman Marcus和Louis Vuitton等奢侈品零售店消費,花了至少55,000 美元。

蔡傑奎琳估計,她還為她的父母額外支付了大約12萬美元的房屋維修資金,並為她父母的房屋抵押貸款和相關稅款共計支出約15萬美元。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致信法官,認為蔡傑奎琳為家人而偷錢的情況,和她的罪行輕重沒有實質性關係,除了證明自私自利外,並不能減輕她的罪行,因為這偷來的100萬美元不是她自己應得的錢,無論她選擇如何使用,她都要對受害人損失的全部款項負責。

蔡傑奎琳將於今年11月15日開始入獄服刑。一般而言,刑期一年是分界線,入獄一年以上的罪行都屬於重罪,一年以內和一年以上(例如一年零一天),在是否遣返上有天地之差。◇#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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