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安樂死 新澤西州醫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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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05日訊】(記者馮承業綜合報導)上週二(8月27日),新澤西上訴法院解除了對「安樂死」的限制令。當天下午,新澤西最高法院在醫生約瑟夫‧格拉斯曼(Yosef Glassman)就「安樂死」訴州政府一案中,支持上訴法院的決定。

今年3月25日,新州參眾兩院分別以21:16 和41:33投票通過了醫療協助絕症患者結束生命法案(Medical Aid in Dying for the Terminally Ill Act)即「安樂死」法案,允許晚期絕症患者接受醫生終止生命的藥方。

該法案允許居住在新州且預期壽命為6個月或更短的成年人可以向醫生索取處方藥物,結束其生命。患者必須至少兩次口頭提出藥物處方要求,兩次要求之間至少間隔15天,之後還須呈遞一份書面請求。並且醫生必須將患者轉介給痛症、緩解治療和臨終關懷護理的專家,在某些情況下,還要求患者尋求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幫助。

「安樂死」法律原本於8月1日在新澤西開始實施。但恩格爾伍德(Englewood)的一名猶太裔醫生約瑟夫‧格拉斯曼(Yosef Glassman),起訴州政府,要求廢除該法律,格拉斯曼說這項法律違反了他的宗教信仰,並違反了「保護生命」的醫生誓言。印度教藥劑師Manish Pujara也隨後加入訴訟。

8月14日,新澤西高等法院法官恩尼斯(Paul Innes)批准了一項限制令,禁止任何醫生或藥劑師向病人簽發「安樂死」藥物。 恩尼斯表示,目前的「安樂死」法律沒有足夠的細則指導,「整個死亡過程完全不受管制。」

但州總檢察長辦公室隨後提出抗訴,要求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迅速推翻高等法院法官恩尼斯的判決,因為「尋求立即解脫的絕症患者及其家屬,將被迫繼續在痛苦和侮辱中接受絕症的折磨。」

週二的判決出來後,醫生格拉斯曼的律師格羅曼(Richard Grohmann)說,「我們當然對最高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但我們尊重它的決定。」

安樂死一直是一個爭議重重的話題。自由派人士認為,「我命由我不由天」(My life,my decision)。但保守派人士,尤其是信教民眾認為自殺是有罪的,協助安樂死等於殺人。

即使在紐約州,目前安樂死依然是非法的。2017年9月,紐約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曾以5比0的票數駁回了三個重病患者的上訴請求,判決所謂「協助死亡」不是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相反,協助他人「自殺」的行為在紐約州是二級謀殺刑事重罪。 ◇

責任編輯:思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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