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 反23條立法就是反專政 ◇ 朱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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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珍惜﹑維護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的香港人﹐深知特區政府提出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一旦被通過﹑批准﹐就意味著原有的英式民主制度﹐將會被腐蝕﹑削弱﹐甚至會嘗到專政鐵拳擊來的味道。因此﹐這項立法草案公佈三個多月來﹐不斷受到多個民間團體﹑宗教組織與眾多市民的抵制反對。12月15日﹐六萬港人集會示威抗議﹑反對23條立法原本就是反對專政的重要表徵。
對大陸獨裁專制運轉軌跡有所知的人﹐一看23條立法草案原文﹐就會判斷出它的源頭不是來自香港政府﹐而是來自北京中南海江總辦公室。據聞早在5年前﹐江澤民就曾傳話敦促香港特區政府就23條立法。董建華生怕港人反對﹐設法拖延。直到今年中共16大前﹐江澤民又發奇想﹐如果特區能依照他的統治術﹐立下這項法例﹐保持香港“穩定”﹐那麼這一“政積”﹐特將他卸任前的“功勞”簿上又添上一筆。於是經由他的親信﹐直接傳話給董建華。董還在猶豫不決中﹐港府那些親共官僚一再向說明厲害﹐這才付之行動。這樣﹐在中共控制下所訂大陸法例中司空見慣的“術語”﹑“行話”﹕「禁止顛覆政府﹐煽動叛亂﹑叛國….」﹐便在特區政府23條立法原本中出現。這可真是依樣葫蘆。
香港是世界著名城市﹐廣受矚目。中共為什麼要在它回歸僅僅五年﹑即“五十年不變”承諾的十分之一時間﹐就要改變他源自英式的“一制”呢﹖
一﹑在回歸前﹐香港人大多傾向民主自由和人權﹐從言論到行動﹐常對中共一黨專政黨暴行有所揭露和批判。因此﹐黨的某些領導人﹐一再指斥香港是“反共基地”。回歸後﹐他們口頭不說了﹐但這一“心病”未除﹐近來又動了﹔二﹑回歸後﹐香港人每次追求民主的行動﹐如六.四週年紀念集會動輒幾萬人﹐聲勢浩蕩﹐對拒絕平反六.四冤案的中共無疑是一次又一次的鞭撻。在大陸被壓制﹑取締的法輪功﹐卻能在香港公開活動……這些都被中共與江澤民看作“眼中刺”﹐非拔掉不可﹔三﹑香港不少出版物中﹐特別是幾本影響力相當大的政論雜誌﹐常常揭露中共政治上的種種暴行及貪污腐化等醜聞。有這些在大陸出版物中看不到的“內幕”消息。令訪港的不少內地客爭先購買閱讀﹐且密帶回去﹐廣傳親友﹐這好似一支支射向中共與江核心的利劍﹔四﹑香港長期積聚下來的一股民主力量及其不可忽視的活動能量﹐就像
一柱民主曙光成為活在黑暗中﹐而又嚮往民主自由的大陸人的一線光明﹐從中受到啟發﹐進而醞釀新的民主覺醒﹐日積月累的凝聚﹐終將孕育成一股民主力量﹐對仍不思改體改革的中共﹐無疑是一大威脅。江澤民有見及此﹐啟不膽寒。
以上分析﹐不能說是中共與江核心之所以暗中指使特區政府要立23條法例的全部原因﹐但可以肯定與此有關。因為﹐港府拋出短短23條立法咨詢原文中﹐儘管文字模糊﹐但它們的針對性卻一目瞭然﹐都是對著上述香港現存檔幾大方面的民主活動及其影響力而來。一旦它被通過﹑批准成為香港基本法中的一條法例﹐那就是中共專政所定法例的翻版。港府及其司法部門又步中共專政後塵﹐亦步亦趨﹐他們就會從
政治需要出發﹐任意解釋這項法律條文﹐任意給予他們的“眼中釘”﹑“心中刺”定罪﹑判刑﹑鎮壓。比如﹐民主派又要召開紀念六.四大會﹐呼籲中共平反六.四﹐它就可判你犯了“煽動叛亂﹐陰謀顛覆中央政府”之罪﹐將大會組織者判刑﹐送到監牢。如果政治性雜誌再登揭露中共專政﹑黑暗的內幕﹑黑箱作業等文章﹐它就可判你“竊取國家機密罪”。又如澳門的何厚樺一任特首﹐比董建華更緊跟中共﹐法輪功學員和平請願﹐他的警察部門就敢於逮捕法輪功學員。港府有了這項立法﹐也就敢於取締法輪功了。因此﹐香港熱愛自由的人們要繼續團結反對23條立法﹐這樣做就是為了防止香港可能出現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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