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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 安省允許電動踏板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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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安省交通廳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啟動為期5年的電動踏板車試點計劃,從而給通勤者更多選擇。

從1月1日開始,安省居民可以將電動踏板車作為交通工具使用。省政府讓市政府決定,是否允許電動踏板車在其市內道路上行駛。

省政府已出台有關電動踏板車的相關規定:最高時速為每小時24公里;使用者至少滿16歲;未滿18歲的使用者須戴自行車頭盔;踏板車須有喇叭或鈴鐺;前面須有一盞白燈,後面須有一盞紅燈等。

兩家滑板車租賃公司已看中多倫多市場,希望能儘快搶占市場份額。

美國公司Lime公司表示,希望進入多倫多市場。踏板車能為民眾帶來一些好處:減少交通堵塞;填補公交系統的空白;幫助民眾出門後快速到達車站;下車後快速到達目的地;幫助年輕人省錢,踏板車每分鐘收費3角;節省市內空間,一個停車位可容納10輛滑板車。

滑板車的操作過程是,用智能手機下載軟體後,到附近租車,用自行車道,而不是人行道,到達目的地後把車停在自行車架上。

多倫多市政府的官站顯示:「(美國)公司Bird希望與市政府合作,以建立一個和諧、可持續的交通網絡,讓民眾能共享電動滑板車。」

在5年試點計劃結束後,安省政府將做一個綜合性評估,以決定是否永久性允許電動踏板車在道路上行駛。

安省交通廳長馬爾羅尼(Caroline Mulroney)在發出的公告中稱:「安省電動踏板車試點項目將幫助企業發展,豐富當地經濟,並為人們提供更多安全出行的選擇。我們政府致力於向所有安省人宣傳最高的安全標準。」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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