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涉黑保護傘 寧夏兩公安官員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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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11日訊】中共寧夏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前總隊長王小平、寧夏石嘴山市公安局前副局長馬勇寧日前被開除中共黨籍並移送司法。王小平和馬勇寧都被指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受賄等。

寧夏紀委監委官網1月9日、10日分別公佈了上述兩人的處分。王小平還被開除公職,馬勇寧被取消其退休待遇。

通報稱,王小平對抗審查;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兒子在工程招投標方面謀取利益;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並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等。

現年57歲的王小平曾在寧夏公安系統工作30多年,曾任固原縣公安局局長、涇源縣公安局局長,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總隊)局長(總隊長)等職;2014年10月起,任吳忠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9年1月任寧夏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副廳級)。

馬勇寧被指對嚴重刑事犯罪案件人為改變定性,降格處理,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充當「保護傘」,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經常參與聚眾賭博活動; 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崗位調整、承攬工程、資金撥付及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多次非法收受多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等。

與王小平同齡的馬勇寧長期在石嘴山市公安局任職,2008年9月至2014年1月任石嘴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期間還兼任大武口區公安分局局長;此後提前退休。

王小平、馬勇寧分別於2019年6月、7月被查。去年6月以來,除了上述兩人,寧夏政法系統至少還有10名官員被查,包括曾任寧夏公安廳副廳長、石嘴山市公安局局長的寧夏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陳棟橋,寧夏公安廳指揮部主任、一級高級警長吳海波,寧夏公安廳原副廳長、自治區「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機構)主任高振宇等。

其中,陳棟橋曾是高振宇的同事,還曾是吳海波和馬勇寧的上司。

此外,王小平、陳棟橋和高振宇都曾因都曾因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並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據明慧網統計報導,近幾年來中共官員因迫害法輪功而厄運纏身的事屢屢發生,如被查處、非正常死亡等。該網已公布了二萬餘實名案例,包括中共公檢法官員、「610」頭目等。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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