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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引渡聆訊 加拿大法官禁媒體現場錄像

孟晚舟到卑詩高院出庭

圖為2019年10月2日,孟晚舟離開家到卑詩高院出庭。(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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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編譯報導)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拒絕了媒體要求下週在孟晚舟引渡聆訊中使用攝像機的請求。理由是在沒有合適的前後語境情況下提供的廣播材料,可能會損害孟晚舟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

據《環球郵報》報導,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表示,此類廣播可能給孟晚舟的審判帶來的潛在風險,遠比以其它形式的媒體報導,比如紙媒報導或電視評論來得大。

霍姆斯大法官在週一發布的書面裁決中說:「這是因為視聽表達具有眾所周知的力量,而且由於是對法庭過程的明顯複製,使其獲得更高的真實性。」

「類似地,缺乏前後語境的廣播會損害公眾對訴訟的理解,因此也損害了其透明度,加上其它的原因,會損害整個訴訟的完整性。」

美國的檢察官指控孟晚舟就華為與Skycom Tech(香港星通技術有限公司)的關係,向包括匯豐銀行(HSBC)在內的外國銀行做出了虛假陳述。美國司法部稱,Skycom Tech是一家向伊朗出售電信設備的子公司,這使相關的金融機構有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風險。

只有當所指控的行為在美、加兩個國家都被確認為犯罪(雙重犯罪)時,當事人才能被從加拿大引渡去美國受審。

霍爾姆斯法官表示,與雙重犯罪有關的技術信息可能被視為承認有罪,可能會使公眾認為,孟晚舟沒有真正辯護的機會。

申請現場錄像的媒體聯盟認為,此案涉及國內外政治和經濟問題,並引起了廣泛的公眾興趣。該聯盟說,通過流媒體播放訴訟程序,可以使公眾更容易了解該案。該媒體聯盟包括13個國際印刷和廣播新聞媒體,其中有《環球郵報》、加拿大廣播公司CBC、CNN和《紐約時報》等。

孟晚舟的律師反對媒體現場錄像的理由是,現場廣播聽證會可能損害孟晚舟在引渡案中的公平審判權;如果孟被引渡並在美國受審,則可能因為證人的證詞及陪審團的公正性受到干擾,從而損害孟晚舟的公平審判權。

孟晚舟的律師將在下週爭辯,美國發出引渡令時,加拿大沒有和美國一樣的、針對伊朗的制裁。

上週五,加拿大司法部長的律師提交了用於聽證會的法律論點,稱美國指控孟晚舟犯罪的「本質」是欺詐,這在加、美兩個國家都屬於犯罪。沒必要考慮美國制裁伊朗的問題。#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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