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庫爾勒原空軍軍官王福軍夫妻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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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20日訊】法輪功學員王福軍,男,56歲,原新疆巴州庫爾勒市空軍部隊軍人,正營級幹部,在部隊工作18年。他因修煉法輪功,長期遭中共迫害。

法輪功自1992年在中國傳出後,其「真、善、忍」修煉法理,和祛病健身的奇效,深受社會各階層人群的歡迎,其中也包括中共海、陸、空部隊的軍人。

此後,由於法輪功修煉者的人數遠遠超過共產黨員,其受歡迎程度引起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妒忌和不安。1999年7月,中共對法輪功從最初的支持轉向禁止,並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江澤民對軍人修煉法輪功更是恐慌不已,進行殘酷的打壓,軍隊中上至軍官,下至士兵,無人倖免。

明慧網報導,王福軍與妻子趙蘭欣20年來多次遭騷擾、關押、強制洗腦等。

一、王福軍所遭受的迫害

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黨魁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發動迫害後,王福軍在1999年9月被原庫爾勒飛行部隊政委閆超英、政治處主任林海燕強制調離,在新的部隊單位,被空軍庫爾勒場站政委王立雄隨時派人監視;直到2000年10月又被王立雄等強制轉業,後到巴州種蜂場工作。

在2000年12月,空軍庫爾勒場站政委王立雄違規強制王福軍的家從部隊的家屬區搬走。由於剛轉業當時沒有自己的房子,王福軍只好找地方租住。

租房期間,片警何建軍經常去騷擾他,給房東施壓,不許租房給他家住。

2000年10月,王福軍被強制轉業到新疆庫爾勒市巴州種蜂場工作,在中共的高壓下,於2013年被迫退休。

2000年12月底,何建軍帶人在王福軍租住房非法抄家,王福軍妻子被綁架到庫爾勒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一個月。當時他們剛租住20天左右,就又不得不搬家。

2002年4月—5月,王福軍被新疆巴州「610」辦公室(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主任王鐵輝等綁架到庫爾勒蓮花湖景區賓館洗腦班。

參與迫害的有洗腦班班長李道君;參與人員有:巴州公安局牛仔貴、庫爾勒市政法委工作人員楊恆山、巴州「610」工作人員滿建江等。

2007年9月底,王福軍又被巴州公安局牛仔貴、庫爾勒市國保大隊紀志強等非法抄家,被綁架到庫爾勒蘭幹路派出所,其電腦等物品被搶奪。

2010年7月—8月,王福軍被庫爾勒市「610」主任周政綁架到庫爾勒市南疆教園賓館院內洗腦班關押迫害,參與人員有庫爾勒政法委的楊恆山、庫爾勒國保李禎等。

2017年9月26日,王福軍被庫爾勒市國保大隊的李禎等人以他控告江澤民為由綁架到庫爾勒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這期間巴音社區主任軍民花指使工作人員張玉瓊(倩)等人幾乎每天都到他家照相、騷擾。

2017年11月5日,王福軍夫妻二人從庫爾勒乘火車回老家時,被庫爾勒市國保李禎、庫爾勒巴音社區主任軍民花、巴音社區片警等非法截回,並揚言不請假,不放行,導致火車票作廢。

11月7日,王福軍夫妻再次回老家時,在庫爾勒火車站又被不法人員非法搜查,在吐魯番火車站時又被不法人員非法盤問,上火車後又被乘警非法盤問。

2018年9月,庫爾勒市國保大隊崔新全又從新疆來王福軍老家圖謀對他迫害,在沒見到王福軍本人的情況下,又威脅他親屬。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庫爾勒市國保大隊不法人員、巴音社區主任軍民花又向王福軍原新疆工作單位施壓,讓單位以各種藉口給他本人及親屬打電話,企圖延伸迫害。

二、趙蘭欣所遭受的迫害

王福軍的妻子趙蘭欣,女,55歲,原新疆庫爾勒市巴州絲綢廠職工。

1999年9月,趙蘭欣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被巴州公安局牛仔貴等非法從北京帶回庫爾勒後,又被劫持到天山派出所,遭所長尹建江、指導員陳虹等人打壓。其中,尹建江的態度非常惡劣。

2000年12月,趙蘭欣被綁架到庫爾勒看守所迫害一個月。庫爾勒市看守所管教吐沙汗·古麗給她打背銬幾小時。

2001年4月趙蘭欣被單位巴州絲綢廠廠長信平、書記趙某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不給續簽合同(其他同樣情況都可續簽),從此失業,以打工謀生。

2001年7月趙蘭欣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到巴州焉耆縣講法輪功真相,被焉耆縣警察綁架至焉耆縣看守所迫害,強行灌食、謾罵等,焉耆縣公安劉培林把她從床上拽到地上,還踩在她身上。

此後,趙蘭欣被轉至庫爾勒市巴州看守所,被巴州公安局牛仔貴、庫爾勒市國保大隊包熱、紀志強等構陷後,被庫爾勒市法院非法判2年緩期3年,於2003年4月回家,被非法關押1年9個月。

2004年趙蘭欣被庫爾勒市政法委的楊恆山、片警王精兵綁架到天山路大山口火電廠招待所,進行洗腦班迫害。

2007年9月—10月,趙蘭欣被巴州公安局牛仔貴、庫爾勒市國保紀志強等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庫爾勒看守所一個月。

2017年9月25日,不法警察以趙蘭欣丈夫訴江為由,對她家非法抄家,當時她丈夫不在家,她不給開門,庫爾勒市國保李禎、片警張鵬等把她家大門鎖撬壞後,非法闖入。

明慧網表示,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決定不僅違反了憲法中規定的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也違反了中國憲法中關於全國人大的職權的相關規定——對於關乎全國十分之一的人口進行公開迫害這樣的重大問題,只有全國人大這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做出決定才是合法有效的,其他任何組織、機關或個人都無權做出這樣的決定,事實上全國人大從來沒有做出過這樣的決定。#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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