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華裔富商苑剛被殺案 兇手被判過失殺人

大陸富豪苑剛

42歲大陸富豪苑剛(Gang Yuan)於2015年5月在西温豪宅内遭分屍。(大紀元合成)

人氣: 279
【字號】    
   標籤: tags: , , , , ,

【大紀元2020年01月08日訊】(記者魏思明編譯報導)1月7日(週二),卑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四年前殺害西溫億萬富商苑剛的嫌犯趙利的行為屬於誤殺,其過失殺人罪和對屍體不敬的2項罪名成立。

法官以證據不足為由,判定趙利之前受到的二級謀殺罪指控罪名不成立。據CBC報導,辯方律師Ian Donaldson對此判決表示滿意,他說:「檢控方有責任提供故意殺人的證據,謀殺是一種特定的蓄意犯罪。」Donaldson說檢方無法明確提供有關其當事人在本案中的謀殺意圖的證據。

該案件發生於2015年5月2日,趙利是苑剛的表姐夫,兩者之間有複雜的生意合作關係。當時42歲的苑剛(Gang Yuan)在位於西溫963 King Georges Way的豪宅內被殺,屍體被分解。被告和受害人,及他們的家人都住在這棟豪宅內。

據稱,趙利和苑剛於案發當日的凌晨2時30分發生「暴力衝突」,苑剛的屍體於次日被警方發現時,已被分解成100多塊。趙利被控二級謀殺罪和對屍體不敬的罪名,但趙利始終拒絕認罪。

辯方律師稱他的當事人已經對事件「從討論、爭論,(最終)發展到情急之中殺人」表示後悔。「這就是為什麼法官有理由懷疑(被告)是否有特定意圖打算殺死(苑剛)的原因之一。」

趙利被捕後向警方做的口供顯示,案發當日,他和苑剛在屋內談論開發槍架產品事宜,雙方在股份分配方面意見不和,苑剛要求趙利將女兒嫁給他作為股份交換條件,雙方為此發生激烈爭吵,2人都先後試圖用鐵錘和槍制服對方,最終趙利連開2槍,導致命案。

財產紛爭

法庭文件顯示,趙利稱2011年他與苑剛在薩斯喀徹溫省共同投資47塊農地,雙方同意,趙利以國家農業發展公司股東的身分去購買及管理這些農地,不領取工資。趙利最終可將獲得租賃或出售土地利潤的三分之一。2015年2月下旬,苑剛與一名未透露身分的買家談判達成協議,以780萬元的價格出售這些農地,但趙利沒有獲得這些土地銷售或租賃獲利的三分之一。趙利認為苑剛違約,在案發後依然入稟法院,要求索償。

苑剛的弟弟苑強是其兄的資產管理人,事發後苑強入稟法院要求法庭禁止趙利和趙的妻子索取苑剛的任何財產。在訴訟中,苑強稱趙利殺人是圖財害命,特別希望獲得「免費的房產」。與此同時,還有5名女子及其子女聲稱與受害人有關係,有權平分死者在加拿大的數千萬元遺產。

趙利被捕後已被拘留約4年半,本月15日卑省法院將繼續開庭,對趙利進行量刑聆訊。◇

責任編輯:祖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