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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遭罰 台金管會: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左)。(賴意晴/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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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賴意晴台灣台北報導)金管會保險局表示,今年截至10月8日止,共對國內保險業開罰新臺幣1億640萬元,相較去年同期,除了保經代被開罰金額顯著增加,產險、壽險裁罰金額皆下降;金管會強調,裁罰主要是希望受罰業者能盡快改正相關缺失,以維護保戶權益及金融市場秩序,業者行為的導正才是監理的目的。

外界認為,金管會近來加強對保險業整頓及開罰,對此,金管會罕見發布新聞稿說明。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13日表示,今年截至10月8日止,保險業被裁罰金額總共為1億640萬元,其中壽險業被罰7,150萬元、產險業被罰960萬元,相比於2019年前三季各罰8,650萬元、1,560萬元,罰緩金額都有減少。

張玉煇說明,被開罰的原因,主要是涉及影響消費者權益、內控或公司治理不良等缺失。

張玉煇表示,今年只有保經代被罰鍰顯著增加,截至10月8日止,保險經紀代理業務開罰件數22件、罰鍰金額2,530萬元,都比去年同期8件、罰鍰金額440萬元來得多。

此外,根據統計,今年以來保險業缺失共有613項,其中罰鍰為73項、占缺失總數約11.91%,與2019年的11.77%相當;糾正之缺失總數共80件、占比為13.05%,也較去年下降;至於今年不予處分比例為75.04%,較去年64.98%已明顯提高。

保險局表示,金管會於日常監理或檢查報告所發現保險業者涉及違規之缺失,是依法行政,從認定構成違規要件開始,一直到作成裁罰為止,均訂有嚴謹之裁罰基準及處理流程,非特定個人可自行作出裁罰決策。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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