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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費爆漲233% 溫哥華租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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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譯明溫哥華編譯報導)溫哥華的一位租戶近日抱怨停車費漲了233%,他認為這是他的房東試圖以此來彌補省府凍結租金所帶來的損失。

據News1130報導,傑羅姆.柯林斯(Jerome Collins)已在溫哥華西區公寓居住20年了,這是他第一次看到停車費上漲。他告訴媒體:「我被突然告知停車費上漲,漲幅之大讓你徹夜難眠。我現已半退休,收入有限。」

柯林斯說,他過去的停車位租金一直是每月30元,但上週物業公司Hollyburn Properties通知他,他的停車費將在2021年1月1日漲至100元。房管員說:「剛收到總部寄來的有關停車費上漲的通知,並說,『現在公司財務艱難,面對各種開支,包括各種稅費和人員開支,很難維持生計』」。

由於疫情的影響,省政府已將房屋租金凍結期延長至2021年7月。房屋租賃公司在尋求可行的方法來改善他們的財務困難。

在柯林斯收到的房屋租賃公司的信中,該公司表示,儘管在努力避免增加停車位租金,但現在:「我們正面臨各種成本的增長,包括維護、運營和財產稅等各種成本的持續增長」,「因此,我們遺憾地告知,成本增加使租金上漲不可避免。」

柯林斯認為,這是Hollyburn Properties公司在不能增加租金的情況,想設法提高其收入底線。

卑詩省在今年3月首次凍結租金上漲。該禁令原定於12月到期,但本週延長至2021年7月。

柯林斯已向住宅租賃處(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提起訴訟,因為他認為增加停車費是違法的,並指出了RTB過去做出的許多決定。

2013年的爭議解決決議中寫道,「如果房客的停車費包含在房客的租金中,則房東不能向房客收任何額外停車費用,只能根據該法案增加房客的房租。」

「如果房客的停車與房租分開,房東不能將當前停車位的費用增加到現在支付的金額之上,因為該法案僅允許增加房租,而不增加與租賃相關的任何其他費用。」柯林斯說,他的停車費與房租一直是分開的。

省政府網站的建議是,能否提高停車費取決於是否有單獨的收費協議。「房東可能將停車費和/或倉儲費作為租賃協議的一部分,或者他們可能對這些費用有單獨的協議。」

「如果包括停車/存儲費,並且您認為已將其增加到不合理的數額,請聯繫分支機構以尋求幫助。如果您的停車和/或倉儲費是單獨的協議,則它們可以收取的金額可能沒有限制。」

柯林斯說,他的停車費沒有單獨的協議。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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