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三家受害者公開證據 舉報公安截留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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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採訪報導)近日,馬三家受害人李平舉報遼寧遼中公安冒領國家司法救助款,將救助款變成他們的小金庫、黑庫存,並公開了七年來警方以信訪救助名義給的35萬「白條子」。

遼寧訪民李平因為丈夫醫療事故死亡,進京上訪維權,遭到多次拘留,並被送入馬三家勞教所。2008年11月10日至2009年8月10日,李平在馬三家勞教所因為勞動、酷刑和缺醫少藥,成為重度殘疾人。

「他們亂扣罪名,當時奧運期間我被關押在黑監獄裡邊,他們就給我扣擾亂奧運的罪名。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後送馬三家勞教所。」李平說。

「我本身是殘疾、類風濕,但是不嚴重,還能走,不至於坐輪椅拄拐杖,這是後期發展的,被他們害的。他們偽造我身體健康良好,符合羈押條件。」李平拿出中國殘聯的三級肢殘殘疾證,表示自己殘疾不能勞動,而且也不是犯罪分子,但是勞教所只認公安的體檢合格證明。

勞教所裡流水作業,李平的身體不能幹活也得幹,讓她給軍大衣、棉大衣剪線頭,說是最輕鬆的活。

在勞教所,李平目睹了很多酷刑慘狀。「瀋陽有個訪民人站著走出去,拖著回來的。給打的,上酷刑,上大褂。天天看著很恐怖。有個本溪的訪民精神崩潰,晚上突然嗷嗷叫,被群毆,都給打暈了,扔到大庫房裡。」她說,「有一個剛剛上過酷刑的法輪功學員,骨瘦如材,折磨得快死了,可殘忍了,把我安排挨著她的床住。這個方式就是威脅我。」

第二年春天,李平的病更加嚴重,幾乎已經是站不起來了。下雨陰天更加重,她去乞討一片去疼片,緩解一下疼痛。惡警王豔平不給,說她勞動改造不好,不給藥吃。

快到期了,7月31號,惡警王豔平和大隊長尤岩說她不服管教,把她叫到辦公室,罰她腿站直,一個腿僵直的病患者根本站不直,兩個人一起打,啪啪搧嘴巴子……

2013年4月,《走出「馬三家」》一文發表,馬家三勞教所酷刑內幕轟動國際。在長長的受害者名單中,李平是受訪者之一,當時接受了調查記者袁凌的採訪。

「我被勞教的案子到了最高法院,按照國家司法救助給補償。那個時候我是這麼做了,我想我們馬三家姐妹大家都得給補償,因為我們同是馬三家受害人。」李平說。

歷經將近20年,李平終於替夫伸了冤。但她變成了二級殘疾不能自理,喪失全部勞動能力了,拿著殘疾證討說法。2013年李平丈夫的醫療事故案最終改判,當地政法委和公安協商,關於錯拘和勞教補償,按司法救助補償。李平按國家賠償標準計算申請了270萬,但公安向其公布只有50萬,李平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被拖延了7年。

李平指出,按文件要求責任單位申請司法救助十個工作日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具體救助的數額。30天之內財政部必須把救助款轉到責任單位。公安就想截留這筆資金,法律程序上他就違法了。

「我就知道這筆錢肯定是被他們侵占截留了,因為我殘疾賠償20年,護理費20年,後續治療費,還有羈押天數,不止50萬。我跟公安說50萬給我接受,但是你必須出據法律依據。」她说。

七年來,遼中分局已換了四任局長。七年當中,李平收到一把白條子,都是遼中公安給的信訪維穩救濟款,要李平保證在這期間不進京上訪。

 

李平收到的遼中公局維穩救助款收條和保證兩會期間不去上訪的保證書。(受訪者提供)

「我拿複寫紙寫的收條,我留一份給他一份,將來好有個核對。到去年一共三十五萬了。這金額足以能夠說明問題了。」她說,「國家法律要求的,信訪維穩救助、司法救助都是財政撥款,而且都是要求一次性,不可以連續性。而且只要是救助,不管是什麼名稱,都要走銀行轉帳,不許現金。要求必須得是來自於銀行的合法票據。」

李平收到的遼中公局維穩救助款收條。(受訪者提供)

從去年起,李平開始追查:「35萬白條子資金從何而來?」「這一把白條子,拿什麼理由來證明這筆金額的來源合法性?」

遼中公局出具的維穩救助款明細。(受訪者提供)

李平先找瀋陽市公安局,要求政府信息公開。2019年10月16日,瀋陽市公安局出具文書,責令遼中公安依法履行法律職責。11月28日,遼中分局終於出了信息公開,謊稱遼中公安沒有申報對李平司法救助,也不存在告知國家撥付50萬元的信息。

2019年11月28,日遼寧遼中分局信息公開稱李平申請國家司法救助不存在。(受訪者提供)

李平認為遼中公安做出的是虛假的信息公開。她又拿著一摞白條子找財政,向瀋陽市財政局和遼中財政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結果瀋陽市公安局答覆「經查找,我局不存在您所申請公開的信息(2013年度財政撥付)」。

而遼中區財政局出具了一個「情況說明」,稱2012年至2019年7月,遼中區財政局分別於2013年7月29日撥付公安局10,000元信訪救助款;2014年1月22日撥付公安局50,000元維穩資金。公安局實際支付李平救助款415,614.80元,除財政撥款外,其餘為公安局公用經費解決。

瀋陽市財政局回覆不存在李平所申請公開的信息,遼中財政局回覆「除財政撥款外,其餘為公安局公用經費解決」。(受訪者提供)

「35萬成了公款經費。公安說向財政申請撥款,兩級財政回覆說不存在沒撥付,是遼中公安從公款經費撥付的,我說那公款經費就是小金庫黑庫存。是違法違紀,國家嚴令禁止的。」李平說。

李平還提供了與警方的談判錄音。警方不承認存在270萬司法救助,但一再要求李平說「要一個合理的數額」。在一段與原遼中公安分局局長劉志海通話錄音中,劉志海反覆強調錢是通過財政撥付的。

李平表示,「一張紙把我們老百姓變罪犯,最後這筆資金國家給補償了,變成你的財富了。天底下還有這種道理嗎?比強盜土匪還強盜土匪。」

李平舉報,遼中區公安分局截流國家司法救助資金,轉移盛京銀行,私設小金庫,變成公安局長的私房錢並以公款、經費名義分割利益。遼寧瀋陽市公安局包庇遼中分局,沒有履行監督職責,李平把瀋陽公安局和遼中公安局都列為了被告。◇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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