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三人包圍警總案

還押至下月判刑 鼓勵港人互相扶持繼續聲援其他抗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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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曉慧香港報導)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被指去年6月21日反送中運動期間包圍警察總部,遭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他們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聆訊。3人承認控罪,須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12月2日判刑。

大批支持者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聲援3人。進入法庭前,黃之鋒對傳媒表示,準備承認控罪,有機會立即被判刑,甚至即時入獄。但他強調,即使面對監禁也不會放棄,並鼓勵香港人「在民主運動的低谷裡,互相扶持更加可貴」。

林朗彥也表示,已經做好入獄的準備,但不悔參與抗爭。他指,無論是香港人的親眼見聞,還是國際專家的報告,都顯示香港警察的合法性已經完全崩潰,「包圍警察總部是一個罪案,還是伸張正義、爭取民主自由的必要之舉,相信在香港人心中已經有一個答案。」林朗彥續說:「無論是監獄,或選舉上的打壓,都阻止不了我們用一切方法去爭取我們的民主自由,信念始終如一。」

周庭表示,可能今天或不久的將來面對人生中第一次坐監,直言對未知的未來與判決感到不安。她也提醒香港人:「不要忘記,比我們更多犧牲的手足們,朋友們」。她希望香港人除了聲援他們3人外,繼續關注與聲援其他抗爭者,包括被送中的港人。

3人共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周庭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變相撤回控罪。

周庭早前已認罪,黃之鋒及林朗彥昨日庭上認罪,3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即時還押至下週三(12月2日)判刑。黃之鋒在還押前,向法庭內旁聽人士高呼:「各位頂住,加油,我知道外面更加辛苦,希望大家努力!」3人之後由囚車押送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到場聲援的市民在囚車經過時,向他們揮手道別。◇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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