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疫情】省府實施強制口罩令 違者面臨23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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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凱文溫哥華報導)由於該省有史以來最長的緊急狀態延長至12月8日,口罩執法措施立即生效。

週二,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宣布,任何在室內公共場所不遵守強制性口罩令的人,可能會被處以230元罰款。

范和富在一份新聞稿中說:「上週,省衛生官員提供了指導意見,即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都應該佩戴口罩。環保局下的這項新命令將確保我們有必要的依據來執行省衛生官員建議的口罩任務,」

該措施要求卑詩省12歲及以上的人,在以下這些室內公共場合必須戴上口罩:
1.商場、購物中心、咖啡店、零售店和雜貨店。
2.酒類和藥店。
3.機場、市政廳、圖書館、社區和娛樂中心。
4.餐館、酒館和酒吧。
5.公共禮拜場所。
6.在公共交通、出租車或共享汽車上。
7.辦公樓、法院、醫院和酒店的公共區域。
8.體育和健身中心的公共區域(含不進行體育活動時)。
9.大專院校和非營利組織的共同領域。

罰款不適用於12歲以下的兒童和有醫療豁免權的人。包括有心理疾病或健康狀況,或由於身體,認知或精神障礙而無法佩戴面具的人士。

對於目前的命令,范和富說,口罩或面罩被定義為覆蓋鼻子和嘴巴的醫用或非醫用面具。面罩不能代替口罩,因為其嘴巴下面有一個開口。

范和富表示,企業應該提供強制性口罩政策的標誌牌,並告知客戶相關要求。當然,儘管有各方面的努力,有些人還是會明知故犯。這時警察和其他執法人員就需要採取必要的行動以懲罰違反規定的個人和團體。◇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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