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棟房屋遭強拆 重慶訪民冤屈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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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慧採訪報導)重慶維權人士唐雲淑的父母、丈夫被人殺害,三棟房屋財產被暴力強拆強徵摧毀,在申冤多年的過程中,多次遭到重慶黑惡勢力及腐敗團夥打擊綁架、毒打、黑關、拘留、逮捕、連續數天刑訊逼供、被精神病鑑定、以莫須有罪名「尋釁滋事罪」冤判1年7個月。

庭審不准原告辯護

唐雲淑上訪期間遭重慶市兩江新區公安局和重慶市政府綁架一案,於11月17日上午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開庭。

唐雲淑就2018年3月8日下午在重慶市兩江新區大竹林消防隊附近被十多名重慶市黑惡勢力、龍河鎮派出所岳洪波、熊建雨及政府人員熊成超、代永祥、林森等人綁架,非法拘禁在重慶市豐都縣名城山莊並且遭毆打一案,進行控訴。

被告重慶市兩江新區公安局行政負責人劉樹模局長和唐良智市長都沒有出庭,審判長馮晞多次不准原告唐雲淑辯護,不准書記員如實記錄在案,甚至旁觀審陪審朋友也被抓。

唐雲淑氣憤地表示,殺人搶房屋財產的人無罪,告狀申冤的反而有罪?旁聽人員也有罪?二十幾年的上訪,她吃盡苦頭,經歷各種虐待、酷刑,受盡政匪勾結,貪汙腐敗無法無天的作為,這些都打不垮她的意志,她會一直堅持下去。

她表示,「馮晞審判長徇私枉法,睜著眼睛說瞎話說:『原告(唐雲淑)放棄了自己的辯護陳述權利。』剝奪我唐雲淑辯護權陳述本案的事實和理由,還得意地說:『我們一直都是這樣辦案的。』」

訪民旁聽被非法拘禁

在一旁觀審陪審監督此案庭審的維權人士冉崇碧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5條的規定請求審判長馮晞, 讓人民群眾享受法律的保護,但是馮晞以懷疑冉崇碧照相為由,叫來法警楊易、數名警察(警號:501218、501214、501212、501223)將她綁架到法院監控室對面的法警辦公室,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唐雲淑認為,審判長嚴重違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以及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他們不讓冉崇碧吃飯、不給喝水,罰、虐待、酷刑並且禁止接電話,用電棒擊打冉崇碧,扭傷她的右手,法警將她綁架到沙坪壩區天星橋派出所強行照相,再到法院地下室2號房間羈押到晚上再綁架到沙坪壩區第一醫院強制體檢,冉崇碧拒絕體檢。」

「他們造假,勾結重慶市雲陽縣拘留所的負責人,傳冉崇碧的相關資料給沙坪壩區拘留所的負責人,把冉崇碧綁架去非法拘禁5天。」

24日冉崇碧被釋放出來之後表示,拘禁期間,公安將她強行帶上手銬,並威脅:「不聽話就帶腳銬」,並要求保釋金一萬元。

冉崇碧不服並回答公安說,「你們侵占訪民權利利益,利用訪民吃喝拿要,搶劫、綁架凌辱訪民,我帶著小孩領最低的低保,我沒有錢,憑什麼跟要我繳保釋金?」

冉崇碧說,「現在是無官不貪,法院更是黑暗,知法、犯法、玩法,凌辱踐踏百姓,我遭受過無數次莫須有的罪名、被黑關、拘留、凌虐毆打、迫害,我死都不怕,我還怕你啊? 」冉崇碧說出了大多數訪民的心聲。

唐雲淑深切經歷法院的黑暗、無視法紀,百姓根本沒有說話餘地,她說,「他們都是欺上瞞下,無法無天,一切政策都是騙人的,根本就是在作秀,我們連巡視組大門都進不去,冤情冤案根本連受理的機會都沒有,巡視組只是個幌子,根本就是騙人的。」

2020年11月17日冉崇碧以親友身分陪唐雲淑出庭觀審陪審,被以照相為由綁架到沙坪壩區拘留所非法拘禁5天,24日獲釋。(受訪者提供)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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