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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再督促聯邦制裁中共反人權官員

加拿大香港社區聯盟成員舉行新聞發佈會
圖為加拿大香港社區聯盟成員舉行新聞發佈會。左起:李美寶、王卓妍、譚競嫦、Shalina Nurly、黃程鋒。(李安寧/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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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報導)與歐盟協調,加拿大政府上週五(11月6日)把13名白俄羅斯官員增列到予以制裁名單上。這促使一些加拿大人再次向聯邦呼籲,中共反人權官員應受到同樣的制裁。

加拿大政府稱:「自2020年8月欺詐的總統選舉之後,白俄羅斯政府發起了一場有組織的鎮壓運動,動用國家機器對公眾抗議和反對派團體暴力相向。對持續的有關侵犯人權的有據可查的報導,加拿大深為關切,包括侵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平集會。」

據路透社報導,加拿大香港聯盟(Alliance Canada Hong Kong)執行總監王卓妍(Cherie Wong)表示,她支持加拿大政府擴大制裁白俄羅斯官員,而北京在香港與新疆的所作所為如出一轍,中共反人權官員應該受到同樣的制裁。

王卓妍擔心加拿大政府對白俄羅斯與中共採取雙重標準。她說,這確實使加拿大香港人和社區成員「感到心如刀絞」,數月來他們一直在呼籲加拿大對中共官員實施制裁。今年7月加拿大香港聯盟致信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要求加拿大制裁中共反人權官員,信函獲得近70名議員簽名支持。

加拿大的《外國腐敗官員受害者保護法》(Justice for Victims of Corrupt Foreign Officials Act),亦稱《馬格尼茨基法》,與美國和英國制裁侵犯人權者的立法類似。美國8月已宣布,對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其他中共與香港官員共計11人實施制裁,制裁他們破壞香港自治及限制香港公民的言論及結社自由。但加拿大至今沒有下文。

大赦國際和其他人權組織的記錄顯示,香港警察在2019年中期的「反送中」大規模抗議活動中,對抗議者任意逮捕、殘酷毆打和酷刑。

《港版國安法》今年6月30日頒布並生效,對4種「罪行」——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進行了寬泛的定義,但同時設置了極其嚴苛的刑罰內容。該法不僅宣布即時生效,還授權中共執法部門在香港採取行動,完全違背了北京允諾的50年香港高度自治。

加拿大香港之友(Canadian Friends of Hong Kong)召集人Natalie Hui說,對香港或新疆正在發生的事情保持沉默和無所作為,是對北京的默認。

加拿大前司法部長歐文.科特勒(Irwin Cotler)指出,加拿大已對俄羅斯、委內瑞拉、沙特阿拉伯、緬甸和南蘇丹的官員予以制裁,之所以沒對中共官員實施,估計是擔心中共凌霸並以拘押在北京的加拿大人進行報復。他希望歐盟很快能夠對中共官員實施制裁。

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回應 :「我們認為,實施制裁的明智方法是與一個核心國家集團一起發揮最大影響,而不是單獨行動。」

責任編輯: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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