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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市府擬合法化花園房 市民開心

多倫多目前不允許花園房或車庫房住人,考慮到住房緊張,今后這項規定可能松動。(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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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16日】(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報導)為應對住房危機,2年前多倫多市府允許市民建巷屋,最近又採取進一步措施,討論允許市民建花園房(又稱祖母屋,或車庫房)。

花園房,是指主屋後院相連的現有或專門修建可合法住人的建築體。花園房和巷屋區別是,巷屋必須有獨立出入口,花園房沒有。據CBC報導,市議會住房委員會週二(12月8日)開會,就花園房合法化和監管條例公聽進行討論。

住房委員會主席、市議員貝麗奧女士(Ana Bailão)透露,下一步是舉行公眾諮詢,明年春向委員會提交報告,報告會提出具體監管細節,如花園屋與主屋之間最小距離、最大層高和遮陰面積及開窗位置等。估計最快明年夏季最後通過。

市民興奮和期待

多倫多巷屋計劃(Laneway Project)創辦人森納亞女士(Michelle Senayah)表示,花園屋許可和巷屋許可一樣,都是市府允許社區進行較溫和的人口密集化,允許老人能在住了多年的小區安心養老,充分利用小區圖書館、學校和社區中心等現有公共設施。

和小姨共住一幢房的多倫多市中心居民馬歇爾女士(Meg Marshall)表示,作為一名單身千禧代,想要在多倫多買房實在太難,花園房合法化使她看到希望。她透露,她家房子後面有套車庫房,但沒有相鄰巷道,市府不允許住人,車庫房合法化後,她準備好好裝修一番。

她還表揚說,市府這麼做顯示他們的確是跟上了時代步伐,的確在想辦法解決住房難問題。

多倫多居民威爾遜(Rod Wilson)位於湖濱區的房子也有套全裝修的車庫房,給91歲高齡父親養老正合適,但今年年初市府找上門說車庫房住人違反城管條例,老父親得搬家。

上週一威爾遜聽說市府討論合法化車庫房後,非常高興。他說,老父親目前還沒搬家,聽說消息後非常高興,認為市府此舉做得太漂亮了。到時市府再上門檢查時,也會覺得他家車庫房給老人養老正合適。◇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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