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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網絡公司因兒童色情被定罪 涉5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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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安省法院的一項裁決,使加拿大首家互聯網公司因兒童色情被定罪,涉案的5名華裔人士也被定罪及罰款。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在2019年被警方稱為兒童性虐待內容「大賣場」的YesUp eCommerce Solutions Inc.,成了加拿大第一家因散布兒童色情內容而被定罪的公司。該公司也是加國首家因此被定罪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此結果被認為給針對其它互聯網公司的法律行動鋪平了道路。

行家認為,此裁決向業界發出了警告信號,在打擊在線兒童色情方面走出了積極的一步。

然而,令專家感到驚訝的是,被定罪公司面臨的處罰只是10萬元(加元,下同)的罰款和緩刑;在2019年被控刑事罪的相關人員在達成認罪交易後,最終僅面臨1,000元的罰款及監管處罰。

YesUp的律師惠茨曼(Stephen Whitzman)表示,該公司的支付能力已經成為一個疑問。 法院獲悉,該公司已經縮水到只剩下一個空殼了。他說:「對政府來說,更重要的是要有定罪。有了這樣的判決,表明了其嚴重性。」

他說:「這是一個對其它公司的警告,很明顯,你現在可以因此類違規被判有罪;如果你這樣做,下次的處罰將更加嚴厲。」

位於奧沙瓦的安省科技大學(OTU)法學教授斯蘭恩(Andrea Slane)表示,關於互聯網公司應擔負的責任,目前仍有很多灰色地帶,「我很歡迎此案最終能清楚地表明,公司將承擔責任。」

處罰力度或許不夠

2012年,YesUp已收到多個消息來源的數百次警告,指其客戶之一,一個名為Lumfile.com的網站,正在YesUp的服務器上託管大量兒童色情製品,供成千上萬的用戶下載。但YesUp很長時間都不去理睬此事。

多倫多刑事辯護律師多尼奇(Jordan Donich)表示,該裁決意味著,法院在處理加拿大的公司責任時,正在「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但是,他質疑10萬元的罰款是否足以起到威懾作用。

他說,對散布兒童色情內容的個人來說,處罰是非常高的,甚至對一項指控都有強制性的最低處罰。對於此案的處罰水平,「我發現確實很小,不成比例」。

安省檢察總長的發言人威爾克斯(Alexandra Wilkes)說:「此定罪是史無前例的,在加拿大尚屬首次。我們相信,這向其它提供互聯網服務的機構發出了具威懾性的重要信息。」

相關事件始於2012年,當時提供網絡託管服務的YesUp獲得了一個名叫Nguyen Van Binh的客戶——一個經營Lumfile.com的越南公民。Lumfile是一項存儲服務,用戶可以在其中上傳和下載文件。

YesUp在位於北約克的40,000平方英尺建築物中,有32台服務器出租給Lumfile。警方發現,有近40萬件兒童色情圖片及視頻可供用戶通過Lumfile.com下載,有11,910個帳戶訪問過該網站,下載了超過1,900萬件兒童性虐待的視頻和圖片。

《星報》的報導稱,法官張伯倫(Justice A. Chamberlain)在11月30日發布的裁決中說:「每件圖像或視頻保持在線的每一刻,都在提供受害兒童被他人傷害的機會。」

在2012年5月至10月之間,個人和國際組織給YesUp發出了二百多次警告,指稱其提供給Lumfile的服務器上有兒童色情內容。法庭發現,Lumfile公司的十幾個人都忽略了這些警告,同時與Lumfile的所有者保持著密切的關係。

在同一年,Lumfile逐漸成為YesUp的第二大網絡託管客戶,每年向YesUp支付80,000美元的服務器空間收費,占YesUp 2012年總收入的1%。

5名華人被定罪

當年,加拿大當局收到了有關非法內容的報告。2019年,安省警隊宣布,展開一項針對116個國家的用戶的廣泛調查,結果對與YesUp相關的5人提出了刑事指控。

此5人分別是:40歲的曾真河(Zhen He [Patrick] Zeng,音譯)、42歲的曾真雨(Zhen Yu [Jeff] Zeng,音譯)、52歲的郭志才(Chin Choi[Peter] Kok,音譯)、47歲的葉水華(Sui Hua[Jeff] Ye,音譯)、31歲的李文(Wen[Larry] Li,音譯)。

該5人最後被判監管罪(regulatory offence),最高罰款為1,000元。YesUp公司認罪後,並處以10萬元的罰款,以及3年緩刑(probation)處罰。

責任編輯: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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