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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大溫地產 中國商人稱被騙4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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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凱文溫哥華編譯報導)一名中國投資客近日入稟卑詩省最高法院,狀告其合夥人、溫哥華一名華裔涉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4500萬加元。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這位名叫張彤(Tong Zhang)的投資人聲稱,他在加拿大的地產投資合夥人尹航(Hang Yin)從2015年開始使用他的資金,先後在列治文、溫哥華、本拿比和素里等地購置和出售十多處房產,目前該合夥人失蹤了。

張的起訴書稱,即使找不到尹某,但尹的妻子和女兒也是這宗詐騙案的共犯。據說他們住在西溫哥華皇后大道1160號、一棟可以看到英吉利灣的豪宅內。

該案件說明近年來全球資本湧入大溫房地產的趨勢,這些投資者利用股份公司和企業來掩蓋房產的真正所有者。訴訟中原告目前的地址與位於溫哥華市中心的Harper Grey律師事務所的地址相同,其身分背景不詳。

張先生的訴訟沒有講述他是如何從2015年開始將數千萬加元轉出中國的。近年來,中國加強了外匯管制,但中國富裕的公民仍然是外國大城市房產的主要買家。

訴訟指出,原告在2015年開始將大筆資金從中國轉出給尹某,作為合夥人,幫助張在大溫地區購置房產。

訴訟稱,2015年至2018年,張先生在中國期間,「尹先生制定了一項計畫,將原告的資金全部或部分轉為自己使用。原告委託尹先生將相當於約4500萬加元的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

其中一項投資涉及購買靠近溫哥華Oakridge社區、位於西41大道和阿爾伯塔街附近的五棟獨立屋。訴訟稱,尹氏收到張氏匯入的6000萬人民幣(相當於1100萬加元),用於購買價值2000萬加元的土地。

其中三棟獨立屋後來在2017年以2500萬加元的價格出售。根據訴訟書,「原告沒有從出售中得到任何利潤」。此後,這些被出售的房產被開發成一棟6層高的公寓樓,目前正在建設中。

原告在10月提交的訴訟稱,位於西41街408號和西41街426號的相鄰的溫哥華住宅,仍由尹氏、妻子劉豔春和女兒尹雨控制。

2016年,張某還將相當於2900萬加元的資金轉出中國,以便尹某能在列治文購買位於6840和6860號3路的地產開發項目。訴訟稱,尹某及其家人因原告對該房產的出資而獲得大量「不義之財」。

張先生還聲稱,他通過尹先生輸送了相當於500多萬加元的資金,幫助購買了位於素里市3208號140街的一處房產,另外還在本拿比的4826號Buxton收購一套房子。

張先生稱,他直到去年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2018年8月,他「從中國移民到加拿大」,並「短暫地住在皇后大道的房產」,現在由尹的妻子和女兒居住。

張先生稱,他應該得到數百萬元的賠償,因為被告一直是用他的資金對大溫地區的房產進行投資。這些房產部分由尹先生、他的妻子和女兒持有,分別位於西溫的皇后大道1160號,西溫的Westhill Wynd 2185號,本拿比的Buxton 4826號,素里的140街3208號,以及溫哥華的西41街408號和西41街426號。

原告稱自己是「欺詐、違反信託責任、違反信任、虛假陳述、不披露、違反合同、不當得利、欺詐性轉讓和轉換」的受害者。訴訟要求被告在35天內作出答覆。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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