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停止行駛 仍可能判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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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2月21日訊】(記者艾達編譯)如果警察發現你雖已泊車,但坐在方向盤後處於酒醉狀態和睡覺,仍可指控你醉酒駕駛。法院在上週公布的一項判決中重申了對該法的解釋,即「操作」車輛並不一定僅指正在實際駕駛。由於法院最近多次遇到這一問題,所以決定再次澄清。

這一法規解釋源於2017年9月,在帕薩克郡(Passaic)瓦那克市(Wanaque)的一家超市外,警方發現一名叫約翰.湯普森(John Thompson)的司機在打著火的汽車方向盤後酣睡,旁邊乘客的座位上有一個吃了一半的三明治和處方藥瓶,警察發現湯普森身上有濃烈的酒味,在現場酒精測試失敗後將其帶到警察局。之後湯普森承認服用了處方藥物並喝了兩杯酒,但他反對警方的逮捕,基於三方面原因:一是警察無法確定他在實際駕駛時醉酒;二是背部受傷使現場酒精測試結果不可靠;三是逮捕時他在睡覺,所以酒醉駕駛並不適用。

但法官們引用了1963年以前的四起不同案件,稱「操作」顯然不僅僅包括開車,還可以延伸到「當發動機啟動後坐在或睡在一輛車上,即使車輪靜止」,並可採納任何表明有意駕駛汽車的證據。◇

責任編輯:思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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