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前副市長賈劍濤被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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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3月09日訊】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法院2019年年底對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賈劍濤貪污、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賈劍濤以貪污罪、受賄罪被判刑10年,並對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3月6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  經審理查明,2010年8月,被告人賈劍濤利用其擔任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授意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為其購買本田雅閣二手轎車1輛,並同意該工作人員以虛列支出的方式從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一下屬事業單位套取出公款,用於支付該工作人員墊付的購車款人民幣15萬元,構成貪污罪;2007年至2015年,被告人賈劍濤在擔任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委書記、哈爾濱市呼蘭區委書記、哈爾濱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作調動、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幣、美元、手錶、黃金等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83萬餘元,構成受賄罪。

61歲的賈劍濤,黑龍江木蘭人,長期在哈爾濱市任職,曾任哈爾濱市呼蘭區委書記等職,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哈爾濱市副市長,此後轉任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8年4月,賈劍濤被「雙開」並移送司法。

2018年7月,賈劍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中紀委國家監委網報導,賈劍濤與他人串供,對抗審查;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並收受錢款;違規收受禮金,違規買賣股票,搞錢色權交易;違規決定建設重大項目;在人事調動、企業轉讓、工程發包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等。

此外,海外明慧網報導,賈劍濤任交通局局長期間為了升官發財往上爬,積極追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迫害污衊法輪功。

2012年從中共召開兩會開始,哈爾濱市交通局所屬的「哈爾濱泰克斯傳媒有限公司」在哈爾濱市五千輛出租車後部安裝的LED電子廣告顯示屏上竟然公開播出多條污衊大法的信息。這五千輛出租車幾乎一天24小時在全市範圍內流動,污衊法輪功,毒害眾生。

賈劍濤任職呼蘭區委書記期間,其轄區內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哈爾濱呼蘭區第一中學優秀教師陳榮被誣判3年;張慶生被誣判7年;武麗君被判刑4年半;69歲的楊瑞琴老太太被冤判3年。

明慧網評論說,多行不義必自斃,賈劍濤今天的下場也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與中共保持一致的下場都是可悲的,江澤民及中共惡黨保不了賈劍濤,自作孽不可救。#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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