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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欲推立法 警察徒步巡邏須規範

舊金山警署警員近期照片。(官方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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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上星期,舊金山市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華頌善(Shamann Walton)提出議案,要求警察在社區徒步巡邏須通知社區,若該提案獲得通過,那麼將放入選票,由選民投票表決。

數年前,舊金山為遏制砸車窗盜竊等犯罪行為,派警察在街頭徒步巡邏,在針對遊客下手的砸車窗盜竊案件猖獗,已經影響到舊金山的旅遊業聲譽之際,這種「老辦法」確實令砸車窗盜竊犯罪行為大大降低。這一提案,實際上是擬「規範」街頭徒步巡邏這一出警方式。

楊馳馬所在選區,包括南市場街(South of Market)、田德隆(Tenderloin)等犯罪率多發、毒品猖獗的區。他稱,在這些地區警察徒步巡邏的問題,沒有得到重視,楊馳馬抱怨,徒步巡邏存在不當、不一致的問題。

《舊金山觀察家報》(San Francisco Examiner)報導,楊馳馬稱步行巡邏的警察擾民,而且造成社區緊張,對公共安全有不利影響。

楊馳馬此次聯合華頌善,提出選票提案(ballot measure),要求整頓警察徒步巡邏,擬對這種社區出警方式做出具體限定,而且將適用於舊金山所有10個警察分局。

華頌善表示,舊金山目前沒有任何法律,或者成文的規定,對警察徒步巡邏做出規定,他說:「形成一個社區出警策略,以保證人民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新提出的這一法案要求,舊金山警察局每一個分局都要成立「鄰區安全分部」(Neighborhood Safety Unit),並由監督警察執法的「警察委員會」(Police Commission)、警察局長形成一個「徒步巡邏策略」,並規劃好需要巡邏的區域等。

這一提案,沒有對徒步巡邏的警察人數做出具體規定,應當是由警察局長為這一部門申請每年的預算經費,並定期彙報參與警察數和犯罪率的變化等。

該提案已經提交市議會,若獲得市議員6票或者以上的簡單多數通過,那麼該提案將納入11月3日的大選的選票中。

代表警察利益的「舊金山警察協會」(San Francisco Police Officers Association),對這一提案,將干擾警察執勤、打擊犯罪表示憂慮。

「舊金山警察協會」主席托尼‧蒙托亞(Tony Montoya)說,這些市議員們應當停止向警察局挑刺,而應當將重心,放到如何重建已經被耗盡的警察局上來。

蒙托亞說,街頭步行巡邏警察的增加,會顯著降低接911報警後出警的響應時間,而且有利於及時調派警力到需要的地方,這些才是市議員們應該幹的正事。

由於這一議題相當敏感,舊金山警察局長比爾‧斯科特(Bill Scott)的發言人,拒絕對《舊金山觀察家報》記者就此事置評。

此外,舊金山市議會議長余鼎昂(Norman Yee),提出了另外一個與警察人數有關的公投提案,要求以數據為依據,對所需警察人數進行評估。

目前舊金山法定要求任職警察人數,是1994年定下來的,舊金山需要至少1,971名宣誓就職警察,而近期的一個報告,則以舊金山警察局出警的工作量來計算人數,其中一個指標,是這一分局所在區接到的報警電話數。該報告認為,根據這種方法計算,舊金山至少需要2,176名就職警察,目前的1,911人,距離這一目標還有缺口。

這一報告還使用步行人流,來計算出所需的警察步行巡邏區域,並標記了23個潛在區域。

余鼎昂提出的公投提案,只是要求警察局分析評估警察人數是否足夠,並每年做出一個評估報告;同時,該提案還將廢除此前寫入市府憲章的,至少需要1,971名就職警察的條款。

對廢除警察最低人數這一條,舊金山警察局長斯科特的發言人表示,局長對廢除最低警察數「深表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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