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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痛藥生產商違澳消費者保護法 被罰4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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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5月28日,扶他林鎮痛凝膠(Voltaren Osteo Gel)的生產商因為誤導消費者被澳洲監管機構罰款450萬澳元。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簡稱競消委)發現扶他林鎮痛凝膠和扶他林鎮痛軟膏(Voltaren Emulgel)所含的有效成分一樣,在治療骨關節炎症狀上效果相同。

但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其生產商諾華(Novartis)和葛蘭素史克(GSK)在做市場推廣時卻聲稱扶他林鎮痛凝膠的配方是特製的,其治療骨關節炎疼痛的效果好過扶他林鎮痛軟膏。

在零售價上,扶他林鎮痛凝膠比軟膏貴16%。競消委專員考特(Sarah Court)說,其實消費者被誤導了,他們是在以更貴的價格購買相同的產品,並以為藥效更好。

諾華和葛蘭素史克已經承認在2012年至2017年之間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聯邦法庭給葛蘭素史克開出150萬澳元的罰單,諾華也面臨300萬澳元的罰款。

法官在判詞中寫道:「在過去5年多的時間裡,這些製藥商利用了包裝和網絡,以三種不同方式人為地擴大其產品範圍,從而試圖使其銷售和利潤達到最大。」

「這種違規行為是可以避免的,(生產商)原本可以明確表明,這兩種上市產品的活性成分相同,但用途不同,適用人群也不同。」

2017年,葛蘭素史克修改了扶他林鎮痛凝膠的使用說明,加入了該產品與扶他林鎮痛軟膏有效成分相同的信息。該公司法律部主管承認其沒能達到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標準,也為此向消費者道歉。

葛蘭素史克是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全球第三大製藥公司,諾華是一家總部位於瑞士的生物製藥跨國公司。

責任編輯: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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