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母親為兒伸冤入獄 出獄後控告腐敗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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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日前,吉林一訪民來到長春火車站前一家大型複印社,複印有關舉報控告的信訪材料。女店員告訴說:「上面有話,不能複印這類材料。」

據北方天網消息,前天網義工、公民記者張繼新,2015年為了她兒子錢泓兆的冤案申冤,被吉林當局以非訪、鬧訪為由,構陷入獄4年9個月。今年1月份出獄。經過幾個月的準備,她再次對枉法裁判她兒子「詐騙案」的公檢法官員提出控告。

吉林禁止大型複印社複印舉報材料

12日上午11時許,張繼新前往長春火車站前人民大街西側的「長鵬六分圖文快印」, 複印舉報材料,遭到女店員拒絕,說:「上面有話,不能複印這類材料。」讓她去小複印社複印。

張繼新入獄二個月後,錢泓兆刑滿出獄。一個剛留學歸國的優秀青年,因為一起冤假錯案被陷害入獄10年6個月,如今已是40多歲的他,未能成家立業,大好前程都被毀了。

張繼新出獄後繼續為洗刷兒子冤案奔波,她再次提出控告該案件相關公檢法人員。她表示,「反腐敗無罪,上訪無罪。並要求高層領導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深挖徹查涉法涉訴的冤假錯案,撥亂反正,儘快還我和我兒一個清白,還法律一個尊嚴。」

民事糾紛刑事化處理

2008年張繼新的兒子錢泓兆留學歸來,因涉入一起所謂的行賄索賄案件,被判刑10年6個月,罰款35萬元。

這件事情對張繼新家庭可說是一個夢靨,涉世未深的兒子,單純的想幫朋友的忙,卻遭到栽贓陷害,把他人生中的黃金歲月都賠進去了。

張繼新說,「當時我孩子的幾個朋友,因為分數上不了吉林大學,想找關係走後門,當時的社會風氣就是這樣,他們就找我兒子幫忙,我兒子就拿了他們45萬元,打了收欠條,但後來他找不到人幫忙就把錢退回去了,他不是為了這個錢,只是幫人家。」

錢泓兆的朋友田揚、田英輝父子藉助原長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隊長徐為民的權力,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非法先批示立案,控告錢泓兆詐騙。

2008年年8月8日,長春市綠園公安局惡警王曉違背屬地管轄,跨區將居住在朝陽區的錢泓兆違法帶走,後超期羈押,對他刑訊逼供,在沒有證據支撐下,經過檢方違法起訴,庭審中不質證、認證,庭審19分鐘枉法判刑10年6個月,罰金35萬元。

她說,「田姓父子倆報案,說我兒子詐騙他們35萬元,他們拿的複印的收條寫著45萬,這中間就差了10萬元,都沒查清楚。我這麼多年向他們要(正本)收條要不出來。就這麼一個糊塗案子,把一個家庭的希望都毀滅了。」

「再說,我兒子的案不應該是由長春經偵立案,而是要由區級公安局批准立案的。我們不服,上訴維持原判,申訴駁回,再申訴再駁回。」她說。

為兒伸冤被構陷入獄

張繼新為兒子伸冤,六年中實名舉報寄信件上萬次都沒有結果。

2015年4月9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到吉林省長春考察,張繼新和大批訪民得到消息後都來到李克強可能入住的南湖賓館所外,結果全部被長春警察抓進附近派出所,被各地派出所穩控軟禁。張繼新被拘留10天後以「尋釁滋事罪」逮捕,判刑4年9個月。

張繼新表示,「我在監獄裡才了解到,很多比我們這個還大的案件都立不了案,整個中國的公檢法都亂套了,害了多少人啊!我維權這麼多年,只要求把我兒子案子重審,查清事實。」

責任編輯:高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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