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6月02日訊】如果因新冠疫情(COVID-19)而無法支付租金,新出台的法律將對面臨驅逐的租客提供幫助。
新出台的法律自2020年3月29日起的六個月內,適用於大多數房產的任何承租人或轉租人。如果在該日期後收到了搬離通知(Notice to vacate),則該通知將不適用。
房東可以向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VCAT)申請將租客從物業驅逐,但適用的理由有限,包括租客破壞租賃物業或利用物業從事犯罪活動,或者是房東想搬回該物業居住。
1. 如果付不起房租,該怎麼辦?
準備好信息以便與房東協商談判。
你需要知道:
- •工作以及任何政府補助會給你帶來多少收入,以及這種收入會持續多久。
- •是否有資格獲得政府的租金救濟補貼 (rent relief grant)。
- •儲蓄有多少。
- •重要支出——例如食物、衣物、醫療需求、帳單或車輛費用。
清楚自己能付得起多少租金。如果支付的租金超過收入的30%,那將是非常高的支出。
準備就緒後,就請聯繫房東或物業經理,提出減租要求。
Tenants Victoria可提供減租請求函樣板,在寫信給房地產中介時可用上。
2. 如何協商減租?
提供證據來幫助房東理解你為何提出減租請求——例如解僱信或申請Centrelink福利金的材料。
也要考慮房東的情況。要麼同意房東提議的租金,要麼給出一個合理的減租金額。
這份協議只關乎租金,你仍享有租約項下的所有其他權利。
該協議必須包括:
- •租客的姓名
- •房東的姓名
- •物業地址
- •平時租金
- •協商好的新租金金額
- •協議有效期
達成協議後,請向我們註冊 (register it with us)。
3. 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呢?
如果無法達成一致,請在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之間(公眾假日除外)致電1300 405 282,並要求提供中文口譯員。
我們將與您和房東合作,幫助雙方達成協議。我們將利用您提供的信息找到對各方都公平的結果。
(文章來自維州政府官網)
責任編輯:李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