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國安惡法 洛城港人7.1齊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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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綉惠蒙特利公園市報導)7月1日(週三)晚上七時,逾百名南加民眾齊聚於蒙特利公園市(Monterey Park)巴恩斯公園(Barnes Park)抗議中共開始執行「香港國安法」。

南加民眾保持社交安全距離、戴上口罩抗議中共實施「香港國安法」。(徐綉惠/大紀元)
洛杉磯香港論壇成員與現場民眾大合唱〈願榮光歸於香港〉,堅持正義必獲得最終勝利。(徐綉惠/大紀元)

6月30日,中共人大常委會通過炮製了月餘的「香港國安法」66條款,於當地時間晚上11時生效。此舉不僅讓香港人無法接受,也引起國際譁然。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已提出具兩黨共識的《香港避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將可能提供香港人第二優先(Priority 2)的政治庇護。該法案要求美國允許面臨迫害的港人申請難民身分,且不受每年限額的限制。

洛杉磯香港論壇成員林先生表示,「香港國安法」的細則「比我們想像中的更糟」。他說:「所有的海外港人都很憤怒,大家需要走出來表達心聲,也要讓香港人知道海外仍持續支持香港。」

對於許多香港人而言,7月1日開始執行的香港國安法也意味著「一國兩制」的終結,鄧小平「五十年不變」的承諾一文不值。

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

林先生說:「按照這個法律,如果我與外國記者說了所謂『違反國家安全』的問題,就可能被逮捕,這是對資訊自由最大的蔑視。」他表示,這對所有爭取香港自由的社會運動團體會產生很大影響;在美國的香港人,甚至不是香港人批評香港政府、與美國議員溝通香港問題,就可能會被逮捕。

香港國安法的第36至39條更嚴厲,林先生說:「這個法案約束了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甚至過境香港的旅人都可以因為些模糊不清的理由被逮捕。」

林先生說:「這個條文寫得太過離譜,中共就是在摧毀香港的國際城市地位,直接摧毀香港。」但香港人並不會因此放棄,他說,猶如香港人常說的俗諺「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無論中共用什麼方式,香港人也會「化整為零」繼續抗爭;「香港眾志」宣布解散也是為了保護更多幕後的工作人員,因為香港有無限的力量,絕對不會放棄。◇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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