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等就警搜查手機令提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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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家熙香港綜合報導)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名民主派早前被捕,其後被控2019年8月至10月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柱銘等5人就警方獲得法庭手令解鎖和搜查各人手機,提出司法覆核,認為警方的調查範圍過闊,要求法庭推翻手令。案件13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表示八月內頒下判辭。

5名申請人分別是民主黨的李柱銘、何俊仁、單仲偕、楊森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其中楊森及何俊仁13日到庭旁聽。答辯人為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和警務處處長,案件由法官高浩文和李運騰共同審理。5人早前質疑東區法院裁判官未有開庭,聽取他們反對的理由便批出手令,以及手令調查範圍含糊,早前入稟成功獲得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執行手令。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庭上表示,警方手令沒列明特定時間、地點等資料,質疑涉及的調查範圍過闊,基本上沒任何限制。形容現時智能電話儲存及備份資料的能力,可來自上一部手機的內容,甚至能反映出使用者的一生。憂慮執法部門有機會取得較他們所需更多的資料,可能侵犯到電話機主的私隱權益。

他又引述案例指,過去有手令會講明所需資料範圍,例如一定時間內的文字訊息內容、電話定位等。警方指被告涉非法集結等,有關案件涉及的日期等十分清晰,認為手令可列出警方搜查資料的特定時間,法庭亦有需要從中監察。

代表警務處處長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執法人員難以指明搜查手機哪些資料,需先粗略檢查手機。又說假如有執法人員取得不涉及案件的資料,申請人日後可提出覆核。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表示本月內頒下書面判辭。◇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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