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于青菜」又是「于青天」——清朝廉吏于成龍

作者:鄭行之
于成龍
于成龍。(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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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龍(1617年—1684年),字北溟,號于山,山西人。他是清朝著名的廉吏,45歲才出來做官,當過知縣、知州、知府、道員等地方官,較高層級則為藩臬按察使、布政使二司、督撫大員。到哪他都勤政廉潔,到哪都深得民心。史書對他的評價是:「得民心如此,古史罕見。」

三度受舉薦為「卓異」

清代中央和地方官的考核有一套嚴格的制度,對所有官員都要按期考核,「卓異」是清朝對官員考核之後的一個頂級的總結,也是對官員的一種高度肯定。于成龍短短二十多年為官,總共三次被舉薦為「卓異」,這在千百年來的官場都是難得一見的。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因為治理羅城,政績卓著,首度被廣西巡撫金光祖和兩廣總督盧興祖舉薦為「卓異」,並升任為四川合州知州。

于成龍當羅城縣令時,縣中居民只剩六戶,遍地榛莽,沒有城郭,沒有官邸。于成龍卻堅持留下來與百姓同甘共苦。一味地為百姓著想,如捕治盜賊,寬免徭役,籌建學校、成立養老院,依次施行興利除弊的措施。他在羅城當了七年縣官,縣中大治。

康熙六年(1667年),他到任合州以後,嚴禁官員剝削百姓。為了使荒蕪的土地開墾,規定土地為最先耕作的人所占有,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百姓解決定居與墾荒的具體困難,區劃田舍,登記註冊,借貸耕田和種子,並明確規定三年不收田租。一個月內,合州人口便增加至一千餘戶。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龍升任為湖廣黃州府同知,當時黃州治安問題嚴重,影響地方安定和居民生活。他體察民情,秉公處理地方上的疑案、懸案,使許多錯案得到平反,于成龍再次因為政蹟卓著被湖廣巡撫張朝珍舉薦為「卓異」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龍出任福建按察使。當時清廷實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員不顧連年兵禍,時常以「通海」的罪名興大獄。他得知此事後,提出重審這些案件,在他的主導下,一千多名無辜百姓得以平反並釋放,于成龍因為此事而第三度被舉薦為「卓異」

此外,隔年(1679年),于成龍升任為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興祚並專疏向朝廷舉薦,稱于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

「于青菜」終年不知肉味

于成龍勤政廉潔,無論身居何種職位,始終不改節儉作風,「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吃」,「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人稱「于青菜」。百姓對他既敬畏又愛戴。他不僅自己生活清苦,也要求家人和僕役儘量儉樸。不論在何處,從未攜帶任何家眷隨行,他的妻子闊別二十年以來只見面一次。

于成龍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去世。受命替他治喪的官員看到他的寢室中,「床頭敝司中惟綈袍(粗絲做的袍子)一套。堂後瓦瓮米數斛,鹽豉數器而已」,見者無不慟哭失聲。「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持香、楮(紙錢)至者日數萬人。」「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感歎道:「居官如于成龍者有幾?」稱其為「天下廉吏第一」。後歸葬山西,諡號「清端」。

「于青天」辦案有智慧

于成龍在訴訟、斷獄方面,擅於從細節上挖掘問題。據《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于成龍對待罪犯,主張慎刑,以訓育為主,採取「寬嚴並濟」和「以盜治盜」的方法,成效明顯。他常常微服私訪,體察民情,秉公處理地方上的疑案、懸案,使許多冤案、錯案得到平反,老百姓稱他為「于青天」

蒲松齡的短篇小說集《聊齋志異》卷九中,有一篇名為「于中丞」,記述了兩件于成龍破案的故事。

注重細節 破案如神

于中丞成龍到所轄地區高郵巡視,正好碰上一個大戶人家嫁女兒,富裕的鄉紳給女兒準備的妝奩非常豐厚。這樣的大手筆可能觸動了城裡的賊夥,晚上就穿牆越戶,把所有妝奩物品掃劫一空。

大戶報案了,可是州官卻破案無方。正好碰上于中丞來視查,他仔細研究了一下案情,便下令把城門關閉,只留一道門讓行人出入,並派幾個吏目守著,看到有裝載物品的車輛就嚴格搜查。又貼出告示,通知全城的人都回到戶籍所在的住所,等待次日查點搜尋,務必要找出贓物來。于中丞並且暗暗囑咐吏目:如果有多次進出城門者,就先捉起來。

第二天中午,抓到兩個人。這兩人除一身行頭之外,並無其它行裝。于公說:這是真盜。二人大呼冤枉,並且不停地詭辯。于公命吏目解開他們的衣服查看,看到兩人的衣袍內都穿著兩套仕女的服飾,經大戶人家指認,都是妝奩中物。

原來是盜賊知道第二天要全城大搜查,他們擔心自己在刧難逃,因此急於轉移,但是偷盜的物品太多,難以攜帶齊全,所以暗地裡把最昂貴的絲綢女裝穿在身上,再罩上男袍,然後裝作若無其事地多次進出城門,以為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了。沒想到于公辦起案子來如此精到,簡直是滴水不漏,大處小處都設想周全,讓盜賊無所遁逃。

辦案辦到鄰縣

于公擔任縣令時,一次要到鄰縣。那天早晨,他們一行人走到城外,看見前方有一群人,形跡頗為怪異,其中兩人用床板抬著一個人,那人蓋著大被,枕上露出些許頭髮,頭髮上還簪著一支鳳釵,顯見是個女子。那女人側躺在床上。有三四個健壯的男子在床兩邊跟隨著,並且輪流用手去塞(掖)被子,好像怕被子被風吹開似的。才走一會兒,他們就在路邊歇息,然後換另兩個人來抬。

于成龍越過他們後,就派遣隨從回去問他們,他們說是妹子病得很厲害,準備送回夫家去。于成龍沒說什麼,等走了二三里路,又派隨從繞回去,查看他們進了哪個村。隨從尾隨他們,只見那些人到了村中一所屋舍前,兩個在門口等候著的男子把那些人迎入屋內。

隨從回來把所見所聞一五一十地都告訴了于成龍。于公問該縣縣令說:「城中該不會發生搶劫掠奪的事吧?」縣令說:「沒有。」當時朝廷考核官員的條例很嚴格,所以上上下下都忌諱談盜賊這個話題,即使家人被盜賊劫殺,也極力隱瞞忍耐,不敢說出來。

于成龍回到驛館,派家中僕役細細察訪這事,果然有一富貴人家被強盜搶劫了,主人也被燒烙致死。于成龍叫那主人之子前來,想問明情況,但主人之子不承認有這回事。于成龍說:「我已把大盜捕獲了,我們就專講盜賊的事,此外沒有其它事了。」這時公子才叩頭哀泣,請求替死去的父親報仇。

于成龍就找來縣令,讓他派強壯的差役在四更天出城,直奔那村中房舍,結果捉回了八個人,一審問全都認罪了。問那病婦是什麼人,強盜招供說:「那一夜我們正好都在妓院,所以跟妓女合謀,把搶來的金子放置床上,讓那妓女抱住躺著,打算到安全的地方再瓜分。」大家對于成龍斷案如神都感到很佩服。

州郡中有人問于成龍是怎麼揣度案情的,于成龍說:「這很容易,只要細心去體會就成了。首先,哪裡會有少婦躺在床上,允許別人把手放進被子底下的?而且需要幾個人輪流抬,那就表明床上放著很重的東西;看他們交替用手護被子,就知道被子裡必定有玄機。還有,如果病婦昏迷不醒送到婆家,必然有婦女在門口迎接,但我們只看見男子出來,不見其他人,而且那些出來迎接的人也不覺得驚異或好奇,也沒有人多問一聲。這些現象都與常理不符,所以就可以斷定他們就是盜賊了。」@

(《清史稿·列傳六十四》)

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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