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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分署扣押違反居家檢疫者攝影器材

查扣違反居家防疫者攝影器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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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知法犯法,在嘉義市經營攝影器材的黃姓男子(38歲)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6條居家檢疫規定,被嘉義市政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例第15條規定處罰10萬元罰鍰。

黃男未繳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黃男被移送執行經通知仍不繳納,今天嘉義分署執行人員前往黃男營業處所當場查扣新穎照相機、閃光器等攝影器材一批。如果義務人仍不繳納罰鍰,嘉義分署將於10月6日全國各執行分署「一二三聯合法拍日」法拍所查扣黃男的攝影器材,以抵繳其違反居家檢疫所處罰鍰。

違反居家檢疫者當場被查獲的照相機、閃光器。
違反居家檢疫者當場被查獲的照相機、閃光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黃姓男子在今年2月15日自中國大陸返台,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6條居家檢疫規定,於入境日應進行14日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居家檢疫期間為2月15日至2月29日。黃姓男子自感染區入境具感染風險,為應居家檢疫的被追蹤者,明知目前國內正積極嚴防武漢肺炎疫情擴散,卻仍執意於居家檢疫期間2月27日擅自外出到客戶處進行拍攝作業。雖然黃男事後深表懊悔,但應為其造成防疫破口威脅付出代價。

防疫違規重罰是社會共識,嘉義分署對於因違反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規定且惡意不繳罰鍰的義務人,不論欠繳金額多少一定會依法強力執行絕不寬貸。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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