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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加工洗產地? 蘇貞昌:原料也要標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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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針對立委陳椒華質疑,根據「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進口肉品到台灣加工後,產地就可標示台灣,恐有洗產地疑慮,行政院長蘇貞昌18日回應,沒這回事,現在連原料都要求標示清楚。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補充,即使進口國外的豬肉加工,產地、生產國可以掛台灣,原料還是要標示產地來源國。

陳椒華在立法院總質詢時指出,根據財政部的法規「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如果進口肉品譬如越南貢丸材料到台灣加工,產地就可以標示成台灣。

陳吉仲說,蘇貞昌已要求沒有洗產地這件事情,即使進口國外的豬肉在台灣加工完,產地、生產國可以掛MIT(台灣製),原料還是要標示國外的來源,標示產地來源國,對產業、消費者更好。

關於陳椒華一再強調進口肉品應該有「無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標章,好讓消費者、業者容易辨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標示分強制與自願標示,特殊成分可作自願標示,但不會強制標示。一般特殊成分交由衛福部認證的實驗室開證明,就可以使用相關標示,但它不是強制性的。

不過,陳椒華仍希望能思考標章的重要性。她說,根據衛福部資料,內臟瘦肉精殘留量比較高,時代力量的態度是不希望進口美豬內臟,但是如果進口的話是不是也要有標章,可讓消費者不要吃有瘦肉精的腰子或內臟,「給我們標章,我們不想吃的人,可以買到沒有瘦肉精的食品。」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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