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江澤民等全在撒謊 一較真就現了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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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03日訊】2020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21年了,迫害仍在繼續。

但是,中共最高層官員早就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錯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知道,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大幫凶——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等都知道。

中共不依法解決我的申訴問題的真正原因

此前,在有關文章中,我多次談到中共長時間不依法解決我的申訴問題,都是從不同側面談的。今天再談這個問題,是點出問題的實質。

問題的實質是什麼?答案很簡單:中共取締法輪功的決策是錯誤的。中共依法解決我的申訴問題,就意味著,必須否定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就必須依法追究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等的法律責任。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當天,我被「隔離審查」。原因是,我1999年5月7日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審查時間長達135天,結果是:我被開除黨籍、辭退回家。

但是,長達4個半月的審查,沒有發現我有1分錢的經濟問題,沒有發現我有任何不正當男女關係問題,沒有發現我的本職工作有任何違紀違法問題。

我唯一的「問題」是,在法輪功問題上向江澤民講了真話。對中共開除我的黨籍,我沒什麼可說的。對中共「辭退」我,我認為是非法剝奪我的工作權。

2004年1月12日,時任中共黨魁胡錦濤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上說,要「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我想,胡錦濤這麼說,最基本的,應該是鼓勵人們講真話。因此,從2004年2月中旬起,我開始依法向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申訴。2004年7月22日,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副書記賈育林告知,我的申訴正在研究之中。

但是,很久沒有等到研究結果。於是,我繼續向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申訴,沒有回音。我將申訴層次提升一級,向中紀委監察部領導申訴,沒有回音。我將申訴層次再升一級,向胡錦濤等9位中共政治局常委申訴,沒有回音。我不得不向胡錦濤當政時的「太上皇」江澤民申訴,依然沒有回音。之後,我一遍接一遍從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逐級往上直至江澤民,循環往復申訴。

不知道循環往復了多少遍,直到2008年7月11日被中共非法抓進看守所,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研究了1449天,竟然沒有研究出任何結果來。

為什麼?答案也很簡單:從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到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到胡錦濤等9位中共政治局常委,到江澤民,都知道:我的申訴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法規為準繩的,是正確的;當初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對我的處理是錯誤的。

如果中紀委監察部領導承認當初對我的處理是錯誤的,就必須否定中共取締法輪功的決策。對中共來說,這是不可能的。古人云:「三十六計,走為上計。」中共對我的申訴問題,則以「拖為上計」,拖到哪天算哪天。

中共必然滅亡的真正原因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一個重要手段,是通過製造謊言,欺騙全中國人民和全世界人民。謊言最害怕什麼?最害怕認真、求真、較真。

從2004年2月中旬到2008年7月,我的申訴之路,就是一條「認真、求真、較真」之路。我的親身經歷證明:從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一直到江澤民,我的申訴覆蓋的中共最高層所有官員,無一例外,根本不相信他們口口聲聲說的那個馬克思主義,根本不相信中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法規。

中共憲法第41條規定:「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據此,對於我的申訴,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不是可查可不查,而是「必須」查清事實;不是可以隨便糊弄的,而是必須「負責任地處理」。任何人,包括江澤民在內,都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當時,中共的政治生態是,雖然胡錦濤是中共黨魁、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但是,中共內政外交的重大問題,都由凌駕於胡錦濤之上的「太上皇」江澤民說了算。我的申訴問題,涉及江關於法輪功的決策。江不表態,胡錦濤等9位中共政治局常委,前後兩任中紀委書記吳官正、賀國強,中紀委監察部領導,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全都不敢表態。

江澤民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嚴格遵紀守法的講話很多。比如,1990年,江指出:「我們黨領導人民制定了憲法和法律,也要領導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1992年,江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說:「各級黨委、政府都要模範地執行憲法和法律,防止和糾正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干擾執法的現象。」1997年,江在十五大報告中說:「領導幹部首先是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模範地遵紀守法」。2002年,江在十六大報告中說:「黨員和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成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範。」

但是,江澤民不相信他講過的話;胡錦濤等9位中共政治局常委,不相信江講過的話;前後兩任中紀委書記吳官正、賀國強,不相信江講過的話;他們以下的各級官員,都不相信江講過的話。

我在中紀委工作時,多次參加中紀委全會,多次聽江澤民作報告。江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由於江這根「上梁」不正,江以下的各級官員必然歪倒下來。

7月23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加州尼克松圖書館前的演講中,總結美國跟中共打交道41年的經驗,得出了一個重要結論:「對中共,我的說法是:『我們必須不信任,而且要核實。』」

從2004年2月中旬開始申訴,到2008年7月被抓進看守所,我一直在對照江說過的話,對照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核實」江以及中共最高層官員是否相信江講過的話,是否按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辦事。「核實」的結果是:他們全都在撒謊。

更邪惡的還有兩條:

第一,我是在被非法剝奪工作權的情況下申訴的,依法解決了我的申訴問題,也就依法解決了我的工作問題,但是,江澤民對待我的申訴問題的態度是:死豬不怕開水燙,我是流氓我怕誰。

回想當年,無論颳風下雨,還是酷暑寒冬,我騎著自行車,穿行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各個郵局之間的情形,心中仍有說不出的蒼涼。北京是一個有1000多萬常住人口的特大城市,而我卻像穿行在荒涼的沙漠上一樣。在這漫長的4年零5個月的申訴路上,我感受最深的是,中共的臉皮是全世界最厚的,千刀萬刀砍下去,仍然砍不出血來;中共的心是全世界最黑的,比伸手不見五指的漆黑的夜還要黑。

第二,2009年,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竟然將我依法寄給中紀委監察部領導的申訴信,全部認定為我的「犯罪證據」。

這段經歷給我的另一個非常深刻感受是,中共是全世界最極端的政黨,不是極右,就是極左。所謂極右,就是,無論你寫了多少封申訴信,多長時間的申訴信,我全都不理睬;所謂極左,就是把你抓起來,關起來,將你的申訴信全部「認定」為你的犯罪證據,判你的刑,把你關進深牢大獄。對中共來說,法律法規是什麼?是升官、發財、整人、騙人的工具,除此之外,就是一堆廢紙。

2008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0日,我被中共非法關進監獄5年。期間,我是「囚徒」,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是中共最有權勢的9個人之一。就我的申訴問題,我一次又一次地檢舉、控告賀國強,一次又一次地向賀國強索賠1000萬元人民幣。出乎中國大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官、檢察官、法官、獄警意料之外的是,中共的公、檢、法、司,從下到上,沒有一位官員敢對此說一個「不」字。

我寫的每一封檢舉信、控告信、上訴狀,都是我一次又一次拿事實與法律法規,跟中共「核實」到底誰正誰邪的問題。結果卻是,中共的公、檢、法、司官員,從下到上,沒有一位官員說我「誣陷」、「敲詐勒索」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

迫害法輪功的中共與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王友群誰正誰邪?了解上述事實真相的人,不需要高深的理論和複雜的邏輯思維,只需要最基本的良知與常識,就可分辨的一清二楚。

中共表面上是個龐然大物,實際上早已千瘡百孔。中共最怕的是「核實」、是「較真」。只要用心去「核實」、不屈不撓去「較真」,中共「假、惡、斗」的真面目便暴露無遺。

中共迫害法輪功21年,就是其「假、惡、斗」的真面目大曝光的21年。當這一真相大白於天下時,就是中共最後滅亡時。

迫害法輪功的惡首必將被審判

善惡有報是天理。這個天理在人間的體現之一,就是法律的正義大審判

中共最高層官員早就知道迫害法輪功是錯的,但是,他們仍堅持迫害,這是錯上加錯,罪上加罪。

如今,從中國大陸到海外,越來越多國家的政府和人民,看清了中共「假、惡、斗」的真面目。全世界最強大的國家——美國,已經吹響消滅中共的結集號。中共最後滅亡及對其惡首進行大審判的日子就要到了。

中共最高層官員是選擇與惡首決裂,還是選擇陪惡首上審判台,只能由他們自己決定了。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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