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修改通例扼殺新聞自由 七院校聯署促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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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晨曦香港報導)繼司法機構遭有系統的攻擊後,香港新聞自由再受扼殺與鉗制。9月23日,7家院校發表聯署聲明,強烈敦促警方撤銷修訂通例。在「自傳媒」風行的今天,人手一機令真相廣傳,而警方日前修例則使香港的新聞自由步向極權控制之下的桎梏。

聯署敦促警方撤銷修訂通例的7家學院包括:浸大、中大、城大、恆大、樹大、港大及珠海學院。此7家大學與院校新聞課程一直是香港大多數專業記者的搖籃。聲明中表示,新聞系學生一直在報道新聞事件上,秉持與專業人士相同的道德守則,公平和誠實。這次傳媒新定義,受影響最大的是學生媒體。新聞採訪是沒有合法與否之分的,更無發牌制度,記者或公眾都享有採訪權,而學生媒體則定會為社會道義堅守崗位,以捍衛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認為,警方修改定義是為方便其發告票及拘捕,他指香港正步向極權國家的規管方式。不單剝奪了非主流媒體記者的新聞蒐集權,而且還剝奪了普通公民的採訪權和新聞蒐集權。記協將尋求法律意見,並提出司法複核。

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於9月23日生效。其中一個認可準則,是登記在新聞處的傳媒。而事實上,新聞處是香港民政事務局轄下的部門。因此,變相成為官方發牌,其有關限制或已違反了《基本法》中對新聞自由的保障。

理工大學編委會總編輯陳威諾則表示,警方把記者身份分類,會令未來的新聞採訪工作有更多的阻撓,亦更難以發現社會事件中主流媒體未能捕捉到的細節。@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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