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楊浦前政法委書記囚17年 法院院長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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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9月24日上午,上海楊浦區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盧焱,因受賄,貪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17年。下午,上海楊浦法院前院長任湧飛因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7年半。

盧焱獲刑17年

現年52歲的盧焱被指控,在1995年至2019年間利用其職務便利,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1,179萬餘元人民幣(下同);2009年至2010年利用職務便利,違規以動遷安置價格27萬餘元購買價值74萬餘元的動遷安置房,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價值47萬餘元;2018年下半年接受趙富強的請託,向時任楊浦法院院長任湧飛打招呼,讓上海瀟戈物業公司在申請破產情況下得以存續;2019年上半年,得知趙富強要被抓,私下告知趙富強離開上海。

故而,盧焱犯下受賄罪,貪污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罰款220萬元,違法所得被沒收。

在盧焱獲刑的前一天,即9月22日,趙富強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姦罪、組織賣淫罪、聚眾淫亂罪、行賄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盜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且對趙富強限制減刑。

盧焱是江蘇金壇人,但長期在上海楊浦區任職,曾任楊浦區衛生局辦公室祕書,區委辦綜合科科長,楊浦區延吉新村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楊浦區府辦副主任,楊浦區控江路社區(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楊浦區平涼路社區(街道)黨工委書記;2009年11月起任楊浦區府辦主任、區外事辦主任、區政府研究室主任、區政府黨組成員,楊浦區建設交通黨工委書記、區重大辦主任,楊浦區委辦主任、區委機要局局長、區委督察室主任;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楊浦區委政法委書記,2016年11月至2019年7月落馬,任楊浦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副局級)。

2019年7月29日,中紀委官網通報了盧焱被查的消息;同年10月28日,盧焱被雙開,11月被逮捕;2020年8月7日,盧焱一案開審。

盧焱任在楊浦區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曾兩次因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據「追查國際」通告,2017年5月3日上午,十幾名上海市法輪功學員在上海市人民公園被楊浦公安分局國保警察、楊浦區五角場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當天,80歲以上的被放回,但盧玉芝、孫迪蒙(70歲)、王美華、朱敏、沈芳、陳雪琴、范幫梁等9人被刑事拘留,後被非法關押在楊浦區看守所。

任湧飛獲刑7年半

中共上海楊浦區法院前院長任湧飛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大紀元合成)
中共上海楊浦區法院前院長任湧飛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大紀元合成)

現年57歲的任湧飛被指控,2003年至2019年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請託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50萬餘元;2018年下半年,通過時任楊浦區委政法委書記盧焱的介紹,接受前述趙富強的請託,在終結上海瀟戈物業公司破產程序等方面提供幫助。

故而,任湧飛因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罰款55萬元,違法所得被沒收。

任湧飛是上海本地人,在上海司法系統工作了34年。從1985年7月起在上海高院工作近22年;2007年1月起,任盧灣區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等;上海市高級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審委會委員、辦公室主任等;2016年4月起,任楊浦區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等職。

2019年10月21日任湧飛被調查,2020年5月7日被雙開,9月3日被庭審。

任湧飛曾是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上海前檢察長陳旭的下屬。在1995年至1998年間,陳旭任上海高院副院長期間,是任湧飛的上司。

大陸《財新週刊》2019年6月2日曾刊登長文揭露上海司法腐敗的黑幕。文章表示,近40年中,陳旭從一名普通的書記員成為上海司法界「教父」式的人物。陳旭還因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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