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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法官與富商關係密切 台司法院擬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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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嫌與佳和紡織董事長翁茂鍾過從甚密,遭監察院於去(109)年彈劾通過後,調查報告更意外揭露多名法官皆與翁茂鍾關係匪淺;經司法院內部調查後,18日公布20人涉有違失名單,認定7人有司法懲戒必要,並擬追回6枚「一等司法獎章」及獎勵金。

針對「石木欽案外案」,司法院18日公布「所屬法官違失行為行政調查報告」,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說明,違失情節的判斷標準為「有無自翁茂鍾處購買股票牟利」、「有無承審翁茂鍾或其家屬經營事業的訴訟案件,且於承審期間或其後與翁茂鍾飲宴、球敘、收受禮品」、「與翁茂鍾或其委任律師飲宴、球敘、收受禮品等不當往來的次數、頻率」。

調查發現,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顏南全、吳雄銘,及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等4人,分別為翁茂鍾及其公司所涉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且與翁茂鍾頻繁不當接觸,多次接受餽贈衣服、營養品,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至於是否逾越司法懲戒權行使期,需踐行法定程序後,由職務法庭認定。

其次,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及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林金村等3人,雖未承審翁茂鍾及其公司所涉訴訟案件,但仍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次數眾多,且多次接受餽贈衣服、營養品,違失行為情節重大,因此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

至於非翁茂鍾及其公司所涉訴訟案件之承審法官,雖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但次數尚非頻繁者則有13人,包含預計將於今年3月退休的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今年2月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陳世淙,及最高法院優遇法官兼庭長謝家鶴、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

已退休者包含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花滿堂、前臺南高分院法官黃崑宗、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尤豐彥、前最高法院法官劉介民、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洪昌宏,以及於2016年遭免職的前臺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司法院認為,雖無須司法懲戒,但仍有行政懲處的必要,惟均已逾行政懲處行使的5年期間。

司法院表示,這20名法官與翁茂鍾往來雖多屬10數年甚至20餘年前的不當行為,但然仍損及司法形象,因此除了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由人審會決議是否將林奇福等7人移送監察院審查外,也將決議是否撤銷林奇福、吳雄銘、謝家鶴、尤豐彥、林金村及蔡清遊等6人的一等司法獎章,並追繳獎勵金。◇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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